第四十类
  材料处理

[注释]

  本类主要包括没列入其他类别的,对有机物质、无机物质或物品进行机械或者化学处理或者加工的服务。

  按分类的要求,只是在为他人进行处理或加工的情况下,商标才视为服务标志.根据分类的同一要求,在某人将经过处理或加工的物质或物品进行交易的各种情况下,商标被视为商品标志。

  尤其包括:

    对物品或物质进行加工的服务,包括改变其主要我的处理服务(如染服装);

    按正常分类,维修服务应该列入第三十七类,但若进行了这样的改变,即可列入第四十类(如汽车防冲击装置的镀铬处理);

    在制造非建筑物或物品的材料服务,如切割、加工成形,磨光或金属镀层方面的服务。

  尤其不包括:

    修理服务(第三十七类)。
 

200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