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游记侵权:作者诉微博大V获高额赔偿
职业创作人董先生将自创随游笔记发布在微博帐号和知乎上,后发现自媒体新闻编辑邓先生及南京净芙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共同运营的新浪微博帐号“我没钱可我想旅行”上发布了该作品。董先生以侵害著作权为由,将邓先生、南京净芙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阅读:687全国首例广告使用短视频侵害著作权案宣判
因认为其创作的2分钟短视频被擅用进行广告宣传,刘先生以侵害著作权为由将微信公众号及微博账号“一条”的运营商上海一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开支3.8万元。
阅读:687《战狼Ⅱ》被盗播优酷获赔31万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起诉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阅读:687山寨“葫芦娃”侵犯版权 游戏公司被罚50余万元
4月22日,上海市版权部门发布“2018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其中有一例案件正是为葫芦娃“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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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被诉抄袭 冯小刚等四被告遭索赔300余万
在热播一年多后,电影《芳华》惹上了侵权官司,原告肖先生认为该电影抄袭自己的剧本《蓝姆伽的救赎》,将电影版权方及导演冯小刚告到法院索赔300余万元。
阅读:687新东方在线胜诉 在线英语版权之战一触即发
近日,始于2017年的新东方在线与51talk的版权纠纷终于画上句号,“在线教育赴美第一股”51talk被判赔偿“在线教育赴港第一股”新东方在线经济损失24万元、合理开支6600元。
阅读:687301首广场舞作品引发版权诉讼
因认为“就爱广场舞”网站未经许可擅自播放《最亲的人》《九妹唱情歌》等301首广场舞作品,北京久久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网站运营者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00.3万元。
阅读:687娱乐节目引纠纷一审判赔一百万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阅读:687《语文》教科书著作权纠纷一审有果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原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有限公司、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阅读:687《大唐狄公案》卷入著作权纠纷 怎么回事?
3月20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大唐狄公案》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原被告双方围绕被诉侵权图书是否侵犯原告译著的改编权、复制权以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进行了激烈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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