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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未来,知识产权保护如何发力?

发布时间:2021-02-03
责任编辑:戚硕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在笔者看来,当前,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下,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呈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注重顶层设计,推进社会共治,鼓励地方创新,善用科技智慧。

  笔者认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需要发挥知识产权的技术供给和制度供给作用,明确我国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在关键领域尽快实现突破,实现科技自立自强;需要坚持严格保护,全链条、多主体、全方位、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推进,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需要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积极应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变革,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出更多中国声音、注入更多中国元素,推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朝着普惠、包容方向发展,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当前,具有我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已经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

  在做好保护体系顶层设计、严格制度约束方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文件明确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目标与举措。知识产权写入民法典,确立了知识产权领域重大法律原则。完成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增设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延长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完成商标法第四次修改,大幅提高侵权惩罚性赔偿标准,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修订完善《专利代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法规。

  在构筑全链条保护、实现社会共治方面,近年来,我国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统筹协调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联动,加快构建行政和司法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工作模式,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区域协作和国际合作,初步形成了协调、顺畅、高效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在优化协作衔接机制、强化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国积极推进快速维权机制建设,加快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提供知识产权维权“一站式”服务,降低维权成本,缩短维权周期,提高维权效果,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截至目前,在全国已建设41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25家快速维权中心,涉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机器人及智能硬件等多个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灯饰、家纺、家具、家电、陶瓷、制笔等多个民生领域,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方面,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的排名名列第31名,比2018年的第78位上升了近50位, 这也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发布以来中国的最好名次。这一切都表明,我国不断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不断努力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

  如何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笔者认为,重点在于这几个方面。

  应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引领作用,亮出我国新时代高标准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彰显中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应发挥社会共治作用。通过社会共治,强化人大监督,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志愿者制度,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这有利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

  应发挥地方创新作用。如今,全国各地在落实属地责任方面积极探索,探索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深化跨区域协作保护,强化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特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效能。

  应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紧跟时代,发挥科技手段,加强科技研发,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各部门、各地区积极建设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系统,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及精准度。

  面向未来,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仍要不断推进与完善,既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要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从而让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作者:王淇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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