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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科创板企业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发布时间:2019-07-24
责任编辑:王雪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

摘要:自2018年11月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以来,科创板的推出就备受关注。本文将讨论的重点聚焦于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问题,从科创板IPO审核的关键点出发,给拟科创板IPO企业知识产权提出风险防范和应对建议。

  自2018年11月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以来,科创板的推出就备受关注。截至2019年7月17日,上交所科创板的上市申请累计已受理企业达148家,近一个月的增长率为24.3%。2019年7月22日,上交所举行了科创板首批25家公司的上市仪式,除了首批这25家企业上市后,已经获得证监会注册的还有3家企业,本文将讨论的重点聚焦于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问题,从科创板IPO审核的关键点出发,给拟科创板IPO企业知识产权提出风险防范和应对建议。

  一、关于科创板企业的知识产权问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3月3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保荐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明确的科创板定位要求,优先推荐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企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企业。这类企业的共同点就是拥有大量的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类硬科技无疑是科创板企业的首要潜在标的。但是同样也会遭遇IPO期间涉及到商标、专利权、著作权以及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诉讼以及信披风险,对公司的影响也会比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更大。因此知识产权问题,作为悬在科创板企业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势必成为企业在迈入科创板之前的最关键的一步。

  二、科创板IPO审核的关键点

  企业科创板上市注册的流程如下:

  在科创板上市过程第五步中涉及证监会对发行人在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审核,并要求交易所进一步问询。在2月27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也曾强调,科创板审核的核心是要审出一家真公司出来,审核人员将要专业把关,向真实、准确、完整这个方向不断努力。此次科创板企业IPO审核过程中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2.1 信息披露

  (1)重大风险披露

  主要审核点包括:发行人应当根据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以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其中包括了技术升级迭代、研发失败、技术专利许可或授权不具排他性、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化等风险;重大技术、产品纠纷或诉讼风险等;还包括未充分发掘专利风险、失效专利风险、专利被无效风险、专利被侵权风险、专利实施风险等。

  (2)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对手情况披露

  主要审核点包括:发行人应结合所处行业基本情况披露其竞争状况:所属行业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近三年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要包括所属行业近三年的专利申请情况及趋势,企业自身国内外专利布局,以及主要竞争对手专利布局策略与对标分析。

  (3)核心技术来源披露

  主要审核点包括:发行人应披露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核心技术是否属于自主研发;是否针对核心技术申请专利,专利挖掘与专利布局情况如何;核心技术的专利权是否具有法律稳定性。

  2.2 权属纠纷

  主要审核点为发行人不能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近年来,因为发生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企业IPO进程受阻的案例比比皆是。

  三、科创板企业专利布局

  3.1 专利布局

  首批上市的25科创板企业,根据所属行业划分的话,聚焦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有11家、高端装备6家、新材料4家、医疗器械和新能源各2家。地域布局聚集在上海、北京、江苏和广东和浙江。呈现出了明显的行业聚集、地域聚集的趋势。随着一级市场股权资金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地域聚集,将有更多的申报科创板企业也将来源于此五大省市。

  根据发行人自己在招股书中所披露的专利信息和在专利数据库中检索获得的发行人专利比较,有一些数量上的差异。原因之一在于其中一些发行人在招股书中都会将其自己及其子公司在境内外所获得的专利一起进行统计。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公司,除非进行专利权转移,否则母公司不拥有其子公司的专利权。因此在招股说明书中母公司也绝对不能写明拥有其子公司名下的专利。

  一些发行人还应该在企业的专利布局上进一步完善,主要体现在一些企业只有发明专利,一些企业只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在25家科创板上市企业中,有十家都进行了海外专利布局,这都与企业重视研发投入与自主核心技术,有“走出去”的专利战略储备有关。企业通过在境外的国家或地区设有子公司、分公司,利用PCT条约的便利,挑选对公司海外业务比较重要的专利及时在境外同步申请专利,助力与企业在境外销售的产品获得特定的专利权保护,同时也可以防止公司产品中的关键技术被第三方侵权,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应该更加注重境外的专利布局。

  3.2 专利质量评估

  在对首批25家科创板上市企业的专利分析的基础上,对其进一步进行专利价值的评估。专利价值的分析是利用知识产权出版社研发的专利价值评估系统进行展开。该系统基于中国专利大数据,针对中国专利特点设置了包括专利权保护范围、专利权稳定性、专利技术质量和专利技术应用性等32个价值评估指标体系,在传统统计型指标的基础上,引入基于技术特征挖掘的指标,采用业内先进的评估手段构建数学模型,利用完全自动化的数据分析方法,来评估专利的相对价值。

  (1)新一代信息技术

  通过专利价值评估系统的价值度分析,虹软科技无论是专利综合价值度还是法律价值度都处于领先地位。虽然经历了上交所先后四轮的问询,虹软科技还是作为全球视觉人工智能行业领先的软件服务提供商,解决方案供应商成功迈入了科创板。根据企业在招股书中的信息披露和专利检索获得的结果,具有境外授权专利25项,其中台湾4项,美国21项;中国专利6项,其中发明4项、外观和实用新型各1项;由于能够围绕人体识别、物体识别、场景识别、图像增强、三维重建和虚拟人像动画等各类核心技术进行专利布局,使得企业构建了完整的视觉人工智能技术体系。

  (2)高端装备和医疗器械


  心脉医疗主要从事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主动脉覆膜支架系统、外周血管支架系统和外周血管球囊扩张导管等产品;另外,公司拥有国内唯一获批上市的可在胸主动脉夹层外科手术中使用的术中支架系统。对于专利权的取得,企业在招股书中明确披露了公司拥有中国专利61项。其中发明专利43项、30项为受让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6项、5项受让获得。

  (3)新能源,新材料

  在新能源、新材料板块,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百科技)以高镍及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作为主要研发方向,其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97%以上,显著高于同板块的其它公司,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宁波容百依托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态势,围绕电池新材料,在中国布局了29项发明专利和19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在境外布局的3项专利,且多为电池材料的制备方法以及制备装置。

  3.3 知识产权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是科创板的核心内容,证监会在审核中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此次首批上市的25家企业,在招股书中都对于证监会审核的关键点进行了详细的信息披露。包括技术风险方面:核心技术迭代缓慢、研发失败、技术落后的风险、研发投入下滑的风险、是否提及政策类风险、核心技术泄密以及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都有所涉及。在行业趋势和竞争对手方面,25家企业对于主营业务、主要产品、行业基本情况、企业所处的行业竞争地位以及上下游客户、主要竞争对手(同行)信息都进行了披露。

  核心技术是披露的关键部分,企业是否记载了核心技术与专利的对应情况、专利布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是审核的关键,这一点企业都进行了清楚完备的披露。

  在权属纠纷方面,除了个别企业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外,不管有没有权属纠纷的问题存在,企业都会给自己留有一定的余地,在招股书中写明:虽然本公司虽已采取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仍存在部分核心技术被竞争对手模仿或恶意诉讼的可能性,从而对公司产品的技术竞争力或正常生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这25家上市企业中,关于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和对标分析,只有苏州天准科技和烟台睿创微纳进行了详细的披露,包括竞争对手的研发趋势、技术路线图和专利布局都进行了清楚的说明,真正做到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一点非常值得推荐。

  四、科创板拟IPO企业的风险防范与应对策略

  通过对首批上市的25家科创板企业的信批质量、企业专利质量以及专利布局方面的分析,为后续要进军科创板IPO的企业提供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1)以始为终,苦练内动

  企业做好自身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是科创板成功上市的第一步,对于很多创新型企业而言,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发展极为重要。一定要拥有与公司核心技术关联的专利(组合),持续保持核心技术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避免产生重大不利的知识产权纠纷。

  (2)做好上市前的核心技术侵权风险分析

  由于拟上市公司潜在的专利权稳定性会导致专利权失效风险,专利存在重大权属瑕疵导致的风险,以及核心产品遭遇专利侵权诉讼风险。企业若想在科创板上市,需建立完善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对核心技术在上市前进行完备的FTO侵权分析以及核心专利的稳定性分析。

  (3)专业机构助力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是一柄双刃剑,在给上市公司带来投资利益,增强投资信心的同时,也可能因此惹火上身,麻烦不断。企业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中,尤其涉及对对专利的尽职调查需要具有技术背景和知识产权法律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大多数的科创板企业目前还不具备这样的人才团队。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通过建立第三方知识产权信披平台,可以助力上市公司实现知识产权信息的集中核实和真实披露。

  参考文献

  [1]上交所科创板专栏 http://www.sse.com.cn/star/home/

  [2]企业IPO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与纠纷解决刘明俊法律出版社 2013年7月第1版

  [3]我国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信息披露问题研究李丽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4]问询式监管确保科创板信息披露真实有效盘和林《证券日报》2019年4月27日

  [5]我国科创板市场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防范谭春枝等《财会月刊》2019年5月第P143-149

  作者简介

  李秀改,研究员,工学博士、博士后、民商法学硕士,国家知识产权局二级审查员,具有10余年发明实审复审经验,擅长企业专利导航、侵权分析与专利挖掘。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多项企业专利分析、专利导航以及专利挖掘项目。现为知识产权出版社信息服务事业部项目总监,浙江分公司总经理。

  马婷,助理研究员,工学硕士,具有6年专利审查经验、4年专利数据研究及企业服务经验,现为知识产权出版社高级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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