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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在中国
【发表评论】发布时间:2011-04-20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

摘要: 我国《专利法》对外观设计提供保护。但是申请的外观设计需要符合一定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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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专利法》对外观设计提供保护。作为专利保护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它应具备以下特征:

      1、外观设计的载体必须是产品。产品是指任何用工业方法生产出来的物品。不能重复生产的手工艺品、农产品、畜产品、自然物等,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

      2、构成外观设计的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或者他们与色彩的结合。产品的色彩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

      3、该外观设计能应用与产业上并形成批量生产;

      4、该外观设计是一种富有美感的新的设计方案。但根据新修改的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可以通过商标、著作权等法律制度获得保护。
      
      比如,下图为某公司为自己的地毯(纺织物)产品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要点为表面的图案及花样纹路的样式。


    纺织物 地毯的外观设计

    纺织物地毯的外观设计

    (责任编辑: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