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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JC0001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撤销案
【发表评论】发布时间:2011-05-12 来源:知识产权报

摘要: 深圳市富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向专利复审委提出:专有权人富享微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产品(IC FS9932)在其布图设计登记申请日2年前,就已经投入商业利用,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应当撤销其05500149.1号布图设计专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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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JC0001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撤销案

      案情介绍

      2006年3月1日,深圳市富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向专利复审委提出:专有权人富享微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产品(IC FS9932)在其布图设计登记申请日2年前,就已经投入商业利用,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应当撤销其05500149.1号布图设计专有权。专有权人辩称,专有权人产品在其布图设计登记申请日2年前投入生产销售不是客观事实;专利复审委撤销程序启动不当,并发现登记的布图设计不符合《条例》的相关规定是启动撤销程序的唯一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撤销请求权等。后经过审理,专利复审委最终维持该布图设计专有权有效。

      案例点评

      JC0001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撤销案是《条例》实施以来的首例撤销案件,合议组根据《条例》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布图设计撤销程序启动的主体是专利复审委,撤销程序由专利复审委依职权启动。布图设计的撤销审查与专利的无效审查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很多不同之处,由于保护客体的不同,程序设置的不同,导致两者的审查方式、证据认定及技术判定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本案对布图设计撤销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首次商业利用的审查给出了很好的诠释,对以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撤销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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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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