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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生诉天威专利无效
【发表评论】发布时间:2011-05-27 来源:凤凰网

摘要: 爱普生对天威两项“连续供墨”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申请,3月该申请获得受理。全球化时代的竞争热潮,企业用知识产权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成为普遍的商业竞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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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1月,爱普生对天威两项“连续供墨”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申请,3月该申请获得受理。

      两家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少数舆论将其贴上“民族产业全面反击”,甚至上升到“行业发展里程碑”的高度。

      事实上,企业申请专利无效,是再正常不过的法律程序。而且才提起无效请求,法律尚未定论,侵权何从谈起呢?

      专利无效:知识产权保护中

      优胜劣汰的正常环节

      全球化时代的竞争热潮,企业用知识产权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成为普遍的商业竞争策略。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授权必须经过实质审查,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授权仅需要通过初步审查就可以授权。为防止无效的专利权对他人可能出现的不良影响,《专利法》专门规定了无效宣告程序。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孙昊亮教授指出:对于专利特别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年都有大量的无效宣告提出。无效宣告程序不仅有利于无效宣告的提出者,也有利于提高专利质量、防止不正当的技术垄断,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都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1984年颁布的《专利法》对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存在不需要实审、只要撰写和登录的缺陷。

      为弥补程序过松的缺陷,2001年修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加了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程序。即专利登录后,并不意味着其权利被完全承认,只有经过国家专利局进行检索、实审后出具证明,其权利的稳定性才得到确定,才能起诉他人侵权。

      连续供墨产品的历史

      连续供墨系统(CISS)是一种墨盒的装置技术。

      第一套CISS出现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随后,美国EnCad开发公司开始生产带有内置式连续供墨系统的绘图仪,现代的连续供墨系统实际上仍在采用当时的构造原理,例如珠海天威的“连续供墨系统的连接装置”就是基于对该系统的改造,并就此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

      天威的该项专利虽然是8年前申请的,但并未经过实审,没有获得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出的实用检索报告,其权利并未被最终确认稳定性。

      这样看来,天威的实用新型专利还不具备起诉他人侵权的法定条件,因此也不存在对其侵权的问题。此次提出的专利无效申请,只是为了突破技术设计改进的障碍,如果申请被成功批准,将来就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进技术。而专利必须经受技术进步的公平考验,申请专利无效是催生含金量更高专利的必经途径。(作者:王伶玲)

    (责任编辑: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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