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于市场】苏州民俗博物馆对礼仪节庆民俗的活态运用
发布时间: 2010-05-26   文档来源: 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网


  市场经济消费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以苏州民俗博物馆对礼仪节庆民俗的活态运用为例
  内容简介:通过探讨苏州民俗博物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消费社会中对苏州传统礼仪节庆民俗的保护、传承,特别是结合文化消费和市场需求积极探索走入社会大众的方式是一种积极的保护,是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性发展。
  关键字:市场经济 消费 非物质文化遗产 苏州民俗博物馆 礼仪节庆民俗 活态
  苏州是有着2500多年历史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是举世闻名的园林之城,拥有得天独厚的山水自然资源和丰富多彩的人文资源,自宋代以来就有“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说法,被世人赞誉为“人间天堂”。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孕育和发展出了独特的苏州民俗文化。苏州民俗是吴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吴文化生生不息的活体表现。苏州民俗文化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本地历史文化的模塑过程,它承载着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是苏州民众精神信仰、审美情趣、伦理关系与消费习惯的集中展示与传承的文化空间。在历史的长河中,苏州民俗传承和发展到现在逐渐形成了礼俗文化色彩较重、民风重节好游、市井习俗重教好文的突出特点。苏州民俗文化的种类丰富、个性鲜明、内涵深厚在国内也是不多见的,主要有人生礼仪民俗、岁时节令民俗、信仰民俗、语言民俗、居住民俗、饮食民俗、行业民俗和妇女生活民俗等。其中人生礼仪民俗中以婚礼最独具水乡特色;岁时节令民俗中又以轧神仙、端午节、观莲节、中秋节、天平观枫节等最有休闲游戏的趣味;信仰民俗中以正月初五抢路头即接财神、清明山塘看会等最能体现苏州民众的信仰。
  事实上,苏州民俗文化在传承传统苏州文化,提高苏州市民精神,发展现代苏州文化,特别是在构建和谐社会,正在发挥出积极的、强大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苏州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迅速推进,它现在却面临在消亡的濒危边缘,这个情况也正引起政府、学者和广大热爱苏州民俗文化的人们的高度关注和重视,特别是在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后。《公约》中就非物质遗产涉及的范围作了具体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无形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礼仪、节日庆典;(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其中非常明确地将礼仪节庆定为非物质遗产的主要门类。因此,对于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消费社会条件下保护、发展和利用好苏州传统节庆民俗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不要进入消费领域,要不要市场运作,在学术界还是存在不同看法和争议的。主要是两种看法:一是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市场消费领域,只能单纯的增加它的物质性,迎合市场的需求而改变或变异,不利于其保护和传承,甚至会导致其真正的消亡;另一种看法认为,在当今条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能走市场化道路,离开了市场就不可能存在;没有消费,也就没有保护传承的必要了。其实这两种看法都是偏颇的,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存在片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特点,就是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个时代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是一定时代、环境、文化和时代精神的产物,与当时的社会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且,由于它基本上是集体的创造,从而与局限于专业或专家的文化拉开了距离,这就导致了它的综合性,有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常常是与物质文化遗产联系在一起的。”①另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当中有一条非常重要的价值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含有丰富的经济资源,相应的就具有经济功能;经济功能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既包括直接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得来的各种经济收入,如门票、纪念品、培训费等;还包括由此带来的旅游业、餐饮业、创意产业等服务业创造的经济收入。因此,正视这些基本特点和价值,我们既不能持第一种看法就保护而保护,这是消极的保护,难以长久,不利于传承和发展;当然更不能以市场经济为中心和价值标杆,以牺牲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价,竭泽而渔的第二种做法更不可取。仍然要旗帜鲜明的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特别要强调在做好抢救与保护的前提下,恰当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适当将其转化为经济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其经济价值,既满足了消费社会的需求,也保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挥了它的经济价值,才不失为是比较好的一条思路。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无论是有形文化遗产,还是无形文化遗产,都应该在确保文化遗产不被破坏的前提下,尽可能进入市场,并通过切实可行的市场运作,完成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潜能的开发”②。日本、韩国等一直都比较重视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而且非常注重发掘本国的民俗文化资源,保护、恢复传统礼仪节庆仪式,以此吸引大批国内外游客,创造了大量经济收入。如日本的茶道和艺伎表演,韩国的端午祭等早已经成为本国的文化名片和经济资源了。欧美等发达国家亦是如此。
  苏州民俗博物馆在过去的工作实践中,就苏州传统民俗的保护和发展做了一些工作,特别是对礼仪节庆的民俗事项和文化空间的活态保护做了些有益的尝试,我认为值得探讨和总结一下。
  苏州民俗博物馆是中国最早的都市民俗博物馆之一。自1986年11月开馆以来,苏州民俗博物馆就将保护与研究、传承与发展苏州传统文化特别是民俗文化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和生存发展的根本。在多年的工作中,我们不断认识苏州民俗文化的特点,发掘苏州民俗文化的宝库,广泛收集民俗文物,注重对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和研究。我们认为其中所谓的非物质遗产的活态保护,就是指注重保护以人为本的精神遗产、活的文化的生存形态和具有生命繁衍意义的文化基因信息;在民俗文化的保护中强调人的主体参与,突出生动鲜活的展示。
  根据这个保护的指导原则,苏州民俗博物馆在礼仪节庆民俗的保护实践主要有:
  1987年3月,苏州民俗博物馆和苏州大学历史系、南京电影制片厂联合拍摄《苏州婚俗》资料片。
  1988年春节期间,苏州民俗博物馆举办民俗婚礼复原展示活动。
  1995年,成立苏州博物馆民俗艺术团。
  1995年2月4日,苏州民俗博物馆首次复原“跳加官即迎财神”的民俗活动,这一活动拉开了苏州市“中国民俗风情旅游年”系列活动的序幕。
  1995年12月31日,民俗艺术团应邀参加第l7届寒山寺除夕听钟声活动,表演了民俗出巡、跳加官和昆曲《枫桥夜泊》等节目。
  1996年2月18日(农历大年除夕),民俗艺术团应邀到观前街太监弄饮食街作民俗表演。
  1996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初五),苏州民俗博物馆举行“1996年新春迎财神活动”,首次向本市市民开放。
  1996年7月2日,苏州民俗博物馆参加首届拙政园荷花节,创作演出《香洲荷花》、《芙蓉仙子》、《采红菱》、《荷香花》等艺术节目。③
  1998年,苏州民俗博物馆为周庄旅游公司创作演出“沈万三夜游周庄”。
  1999年10月,苏州民俗博物馆和中国第一水乡古镇周庄共同合作开发了“玫瑰婚典”的婚庆活动。
  2006年,苏州民俗博物馆创作演出“乾隆木渎恩科考试”等等。
  通过以上的民俗礼仪节庆展演活动,苏州民俗博物馆在对苏州礼仪节庆民俗的保护和发展的工作上主要有以下特点:
  1、通过研究,不断挖掘苏州民俗资源,进行复原,尝试进行合乎情理的原生态表演展示。比如,《苏州婚俗》资料片的拍摄,苏式民俗婚礼的复原,“沈万三夜游周庄”,《香洲荷花》、《采红菱》等民俗活动就是对原有民俗活动的再现。
  2、结合博物馆部分在职人员的业务特长,利用社会力量,成立专业的表演队伍,力求更加科学地进行民俗的活态展示,尝试民俗事项活动的节目化和程式化。苏州民俗博物馆有其他民俗博物馆不具备的一个条件就是,本馆的工作人员中有相当部分是由苏州京剧团解散后安置进来的专业演员。他们具有丰富的舞台经验、深厚的艺术功底和人生阅历,又熟悉本土的民俗风情,所以非常适合进行民俗表演。因此,他们在民俗专家的稍加指导下就可以很快进入角色,能够尽可能地复原展示很多他们曾经的“生活”。在对民俗事项的挖掘整理和复原中,除了尽可能保持礼仪节庆的民俗原风貌外,为了更加强化民俗的娱乐功能和宣教功能,并且便于经常性的演出,我们将其中的部分民俗进行节目化和程式化的加工和处理。
  3、在进行民俗的活态展示的同时,注重与民俗活动发生的原生态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大环境相结合。传统的礼仪节庆民俗活动是受到自然环境和社会生活环境强烈制约的,具有很强的时令性和很高的社会生活场景的要求。苏州民俗博物馆在进行礼仪节庆的民俗活动展示时就抓住了这个特点,并通过自然和生活的环境来强化民俗事象的原生态特色。比如,水乡婚礼中的“玫瑰婚典”就是在周庄这样的最具有江南特色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中举行最原汁原味的传统婚礼。这种做法将现代人的生活理想和审美要求融合在传统的礼仪节庆中得以实行和复活,真正达到了“天人合一”的效果。
  4、积极参与各类公共的文化活动,特别注重将民俗展示和保护的活动与旅游等文化活动相结合,既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宣传教育效果。在苏州的礼仪节庆民俗中,大多数的活动既是家庭的又是社会的,而且它的群体性还是非常突出的。苏州民俗博物馆的艺术团正是抓住了礼仪节庆的这个特点,非常大胆、积极地投入到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和商业活动中。早在1995年苏州民俗博物馆的艺术团就将首次复原的“跳加官即迎财神”的民俗活动,在苏州市“中国民俗风情旅游年”的活动进行复原表演。还有周庄国际旅游节、天平山观枫节、木渎旅游节、吴江同里旅游节、杭州休闲博览会等文化旅游节中都有苏州民俗博物馆艺术团的民俗节目的精彩活态展示。这些活动不但极好地宣传了苏州的文化,展示了丰富多彩的苏州民俗风情,更重要的是我们从中认识到如此的做法是保护好苏州民俗,特别是能够生动鲜活地保护好苏州民俗的一个手段。
  5、苏州民俗博物馆保护民俗文化的方式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民俗活动的时令特点,更加拓展了民俗文化活动的社会空间。民俗活动特别是礼仪节庆民俗具有极其鲜明的时令特征和文化空间形式,就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人群、特定的地点以及特定的方式举行的活动。因此很多礼仪节庆的民俗活动是不适合经常性的举行的。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即便是原来很多在家庭和社会中经常要举办的民俗也正在发生变化,变的越来越简化,越随意,有的甚至已经消亡掉了。可是传统文化的基因已经深深埋人到我们的灵魂中,一种所谓的“怀旧”的心情却始终萦绕在心头,越发地渴望重回旧时光,“梦回唐朝”。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苏州民俗博物馆为了满足这种需要,于是挑选民俗中富有娱乐性、仪式性的活动,如“八仙过海”、“十八罗汉斗悟空”、“渔翁戏蚌”、“天官赐福”、“西游记”等进行节目化编排,然后进行演出展示。这样的做法在极大程度上把民俗活动推向更广的社会空间,也扩大了博物馆的宣传教育受众面和影响力。
  6、通过这些工作,我们深刻感受到:社会大众对传统文化是喜欢的、深爱的,对它的消费需求是强烈的,市场是广阔的;我们不应该将工作仅仅停留在保护、研究的层面上,更不能将传统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局限在博物馆的橱窗里、展板上,这是消极的保护方法;要通过更加积极的手段和灵活的方式将其推广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上去,真正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群众的生活中,深入到大众的头脑里,让其存在的土壤更加宽广和丰厚,它才能真正永远存活下去。所以,在做好保护工作的前提下,对那些适合走入市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进行积极的、合理的利用,不失为是一种积极的保护手段,可以更好地为保护提供更大的资金、提供更好地条件,推进保护工作的良性循环,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蓬勃发展。
  总之,苏州民俗博物馆在礼仪节庆民俗的保护和发展的工作上做的还是非常早的,尽管在八九十年代还没有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理论、保护方法和措施的提出,却能够以一种文化的使命感和文化的自觉意识投入到民俗事业的保护中来,这种精神也是难能可贵的。虽然这样的活态保护的做法还有商榷之处,还有待进一步的检验,但是我们认为:活态保护的思路是对的,是应该坚持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消费社会中,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宗旨下,应该积极的合理的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在仅仅是作为遗存的状态的标本,而是要真正的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和风采,成为社会大众生活的非常重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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