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景观被列为“缺口”:申遗的现实与可能
发布时间: 2010-05-14   文档来源:


——文化景观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委员会列为“缺口”类型,这一“缺口”对中国来说尤为突出


  中国至2009年6月已有38处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27项文化遗产中文化景观类仅为两项——庐山、五台山,占总数的7%。但都是由不成功的双遗产申报改判为“文化景观”类的。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现有的世界文化遗产尚无一项是按照文化景观类型申报的。


  检索2010年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32处遗产 中,单纯属于文化景观类的只有杭州西湖;藏羌碉楼与村寨、哈尼梯田等少数民族遗产预备名单,大多同时拥有乡土建筑、农业遗产等不止一种主题和类型,属于具备综合品质的文化景观。


  遗产“缺口” 也是潜在可能


  世界遗产专家委员会针对近期遗产申报与保护,强调指出,“可能越来越多的提名遗产已经不再是伟大的杰作,其影响力常常来自于很多方面,这就使得人们需要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理解,这反映了文化特殊性和地区特点。”委员会还进一步说明:“提名地既可以重点关注主要建筑(例如清真寺、寺庙、天主教堂和统治者宅邸),也可以包含整个历史城市中心(即包含一个建筑群),甚至还可以包含整个文化景观。这三者中最后选择哪种取决于多种因素,也取决于其整体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现存的部分以及保存状况。最后还要考虑到文化政治方面,需要从社会角度和实际操作角度来选择可行的方案。”


  这里提出了一系列新概念、新理念和新的遗产认定技术路线,大多数传统概念上的单一遗产类型(如文物古迹、考古遗址等)会在新概念、新技术的介入之后发生类型属性的变化。同时,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也会对遗产类型的属性产生直接的影响——需要足够的支撑和保障。


  鉴此,一种单一的文化遗产要转换为文化景观时,必须在原来的遗产类型价值上,或增加人地关系的价值、或增加包含了独特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的“文化”因素。我国的乡土建筑藏羌碉楼与村寨、农业遗产哈尼梯田、工业遗产芒康盐井盐田等都可以借此途径提高遗产价值,作为文化景观类型进行申报。


  文化差异带来价值挑战


  根据中国文明与文化的多元特性,根据中国传统哲学特有的“天人合一”理念,中国今后在“文化景观”类型方面的文化遗产提名将拥有较多的机会。同时,由于文化景观在保存状态上具有“有机演变”的特性,与中国文明 属于唯一“传衍至今”的特性相吻合,与中国文化遗产的保存特性相吻合。


  因此,选择“文化景观”作为申报类型更符合中国特色,更适合揭示由多种因素促成遗产价值不那么伟大、杰出的遗产,可作为我国申遗的基本策略之一。


  从以往的实践和世界遗产的申报趋势来看,今后我国在申报世界遗产、特别是文化景观时将面临4个方面的挑战:


  遗产认定的门槛必将提高——随着世界遗产数量的不断增长,保护的压力不断加大,“提高突出普遍价值的门槛就是必然的了”。


  遗产基础研究资料严重缺失——随着新的遗产类型的产生、价值的扩展,原有的遗产基础资料已经远远不足以支撑遗产价值研究了。这一现象在国际的文化景观申报中普遍存在。西湖文化景观最核心的价值载体——南宋“西湖十景”就没有任何保护身份和专项基础资料。


  中国文化存在“自我参照”的价值研究局限性——根据我们近几年的文本编制实践,发现我国对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估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往往陷入一种难以自拔的状态,或如抓着自己的头发想离开地面一样,或如“对镜自言自语”状。缺乏“人类文明与文化”的视野,呈现为“自我参照”的倾向。


  缺乏价值沟通与认同的“世界语”——诚如《奈良真实性文件》的意义所揭示的,超越国家、民族、意识形态和文化底色的“人类共通价值体系”的建立、特别是在对世界遗产价值的认定中是极为困难的。因此,无论在语言的陈述、还是价值的认同上,东、西方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明显的距离。例如西湖山水的东方“诗情画意”在比利时遗产专家的感受中绝对不存在。


  重审预备名单和基础研究


  不仅需要尽快开展我国申遗预备名单、特别是“文化景观”的研究,还应根据国际理念,采用遗产保护和申报的新价值评估构架,重新审视我国已有的和潜在的文化遗产项目。


  尽早开展并加强“文化景观”类提名地的遗产价值预研究,重新发掘、发现和评估遗产普世价值——列为预备名单的文化景观从现在就要开始抓紧遗产价值研究,围绕价值标准、按照专题展开。不是每个文化遗产都可以归入“文化景观”。从严格意义上讲,具有美好环境的文化遗产不等于文化景观。


  重新审视预备名单和其他潜在的遗产如芒康盐井盐田类,要把遗产价值研究提高到人类文明与文化的高度——作为世界遗产的文化景观,遗产价值研究的着眼点要具备足够的高度,要针对人类文明与文化发展史的共性问题来评判价值;比较分析要放眼世界,力求在对比中建立遗产价值,建立一种自觉意识去摆脱不同文化间的交流局限。


  大力加强基础资料的采集、建库和专项学术研究——特别是最基础的测绘或考古工作、专项的遗产主题学术研究、确凿的历史演进档案等;还需要充分收集开展主题、价值与类型对比研究时的国内、外相关案例。无论申报计划如何,对于文化景观遗产的基础材料的保护和重视必须现在开始准备。


  作为“人与自然的联合产物”,“文化景观”的标准认定与价值分析较之以往的历史建筑、考古遗址等单一遗产类型,需要具备更为广阔的人类文明与文化的视野,存在着更为复杂的价值承载要素。它的保护行为与遗产地的居民生活的关联度更为密切。从遗产保护的本意来看,“文化景观”更具有文化多元化的含义。


  基于中国文明与文化的有机延续特征,我国应加强具备“有机演进”特征的“文化景观”类遗产项目的研究、认定与申报,以人类文明与文化的胸怀,寻找和发现我们祖先在解决“人类共通的问题”时所呈现的智慧结晶。




 相关推荐:
【综合】文化遗产标志将禁止无序使用
文化遗产日唤醒中国记忆
专家:过度产业化是世界文化遗产“致命伤”
世界文化遗产被除名的难堪
【综合】“从北川到玉树”:文化遗产抢救进行中
【综合】吴良镛:坚守文化遗产阵地

 
京ICP备05065668号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005号
Copyright 2010-2014 CNIPR.com ©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