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公司侵犯联想注册商标专用权 被罚款1万
摘要:虽然在卖“联想”商品,但却无法提供销售的合法证据,昨日,记者从南明区工商局获悉,贵阳一家公司因侵犯联想注册商标专用权,被新华路工商分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报讯(雷腾记者杨露怡)虽然在卖“联想”商品,但却无法提供销售的合法证据,昨日,记者从南明区工商局获悉,贵阳一家公司因侵犯联想注册商标专用权,被新华路工商分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近日,新华路工商分局接到成都联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投诉,称位于贵阳市神奇路的一家公司正在经销侵犯“联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根据投诉线索,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并在神奇路的经营场所查获标识为“lenovoM3803有线光学鼠标”一个,2个“联想炫丽光学鼠标”,还有一个“ThinkUSB外置光驱”,执法人员遂要求公司经营者出具合法证据,证明其销售的不是侵权商品,但对方却表示无法提供。
随后,经联想公司工作人员鉴定,确认这几件商品全是假冒、仿冒的联想产品,工商部门认为,该公司出售的商品标识与联想有限公司注册的合法商标“Lenovo联想”相同,使消费者真假难辨,已构成国家“商标法”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商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侵权商品,再行政处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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