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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让学生爱上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8-10-11
责任编辑:王彤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摘要: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提起王迁,大家并不陌生。“70后”的王迁是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本文对王迁教授进行了专访,一起来看看。

  编者按: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提起王迁,大家并不陌生。“70后”的王迁是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本文对王迁教授进行了专访,一起来看看。

  2012年6月26日,在由154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和49个国际组织的721名代表参加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上正式签署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成为在中国签署的第一个国际知识产权条约。

  “该条约的突破点,是不再区分以音频方式录制的表演和以视频方式录制的表演,而对两者都提供保护。”为条约的磋商、起草和翻译付出大量心血的此次会议中国代表团成员、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对这一成果感到鼓舞。他认为,这将大大提升中国版权事业的国际地位。

  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提起王迁,大家并不陌生。“70后”的王迁是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他以专家身份参与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并作为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专家委员会成员参与了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提出的许多观点被有关部门采纳。同时,他还在知识产权教学上独树一帜,让更多学生喜欢上了知识产权,并从事知识产权工作。

  走上教学道路

  王迁与知识产权结下不解之缘,还要从1998年说起。彼时,互联网在中国刚刚兴起,还是一名硕士研究生的王迁便开始热衷于互联网,并对网络引发的法律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当时,他得知美国出版了一份名为《知识产权和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报告,很想阅读和研究,但由于当时还没有搜索引擎,他便通过查阅《法律网站网址大全》找到了美国专利商标局的网站,请求对方邮寄一本给他,但直到1个多月后他才收到这本报告的纸质版。

  虽然经过了漫长等待,但当他拿到报告时,眼前为之一亮。“报告中陈述的网络环境中的各种知识产权问题,特别是版权问题,如复制权和发行权的适用等,深深吸引了我。”王迁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说,同年,他又了解到美国通过了《千禧年数字版权法》(DMCA),其中的各种规定远远超出了课本讲述的范围。

  “让我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是DMCA规定特定的模拟设备须与自动增益控制技术或彩条复制控制技术相兼容。要理解这个规定,应当先了解这两种技术。”王迁说,为此,他找到电子系的研究生同学,请同学帮他解释相关技术。遗憾的是,那位同学也不知道,于是他又去问电子系的其他同学和老师,但仍没有一个人听说过这两种技术。

  没有得到答案,王迁并不心灰意冷,反而认为这是一个机会。“这使我意识到,互联网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既涉及先进的技术,又涉及复杂的立法。研究网络环境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大有可为。”王迁表示,此后,他以这个主题撰写了几篇论文,并完成了题为《论网络环境中复制权的适用》的硕士论文。这也是他研究知识产权法的起点。

  2003年,王迁完成博士学业并进入华东政法大学(当时为华东政法学院)任教。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种新类型问题在我国涌现,知识产权法学教育逐渐受到重视。在继续从事知识产权法研究的同时,王迁也开始分别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知识产权和版权领域专题课程。在知识产权学院成立后,王迁又为知识产权学院本科生讲授著作权法。迄今,王迁已经从事了15年的知识产权法教学工作。

  掌握教育重点

  在从事知识产权教学工作中,王迁在华东政法大学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的两门课程,均被评为上海市“精品课程”,他被学生投票评为“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获得“霍英东青年教师一等奖”,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王迁的教学为何如此深受学生喜爱?

  王迁介绍,第一节课他总会问学生们一个问题:超市播放一张音乐CD,没有经过其中音乐作品的作者、歌手和唱片公司许可,是否侵权,侵犯了谁的权利?对于这个问题,事先没有仔细阅读教材相关内容的同学很少答对,他们大多凭感觉回答:同时侵犯了作者、歌手和唱片公司的权利,因为他们觉得三者都对音乐CD的形成付出了劳动,其劳动成果应当受到保护。

  “此时应当让学生们知道正确的思考路径:先确定超市的行为(机械表演),再判断该行为受到何种专有权利的控制(表演权),接着再查找法律规定,看谁享有这项专有权利,即作者享有,表演者和录制者并不享有,最后得出只侵犯了作者的表演权的正确结论。”王迁补充,他还会告诉学生们,这是依据现行法作出的回答,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可以进一步思考:法律的规定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改善空间。这样既帮助学生掌握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思维方法,也促使学生进行思考和研究。

  开阔国际视野

  改革开放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和知识产权法学教育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本身就建立在遵循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和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之上。与此相适应,知识产权法学教育也需要开阔的国际视野。

  “对于我国知识产权法中的相关制度设计,要让学生了解它的来龙去脉,知道它在国际条约或国外立法中的渊源,也要比较各国的不同做法。”王迁介绍,例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广播权,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即使抛开文字晦涩不谈,初学者也会产生一系列问题,但参考《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对英文原文“广播及相关权”的规定、权威解释和“欧共体诉美国案”,很多问题均可迎刃而解。

  王迁独特的知识产权教学工作,让很多学生走上了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道路。“有一次,我去外地开会,茶歇时有人和我打招呼,告诉我她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然后说了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因为我上了您的课,爱上了知识产权法,所以选择了做知识产权工作。”这让王迁大感欣慰,教学能够激起学生对知识产权的热爱,并影响了他们的职业选择,为此付出再多也值得。(记者: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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