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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给力 原创更有活力

发布时间:2019-02-14
责任编辑:戚硕
来源:人民日报-人民网

摘要:只有好作品得到市场的奖励,才能吸引到更多优质资源,才能持续产出佳作;一旦作品失去法律的保护,则内容生产将逐渐陷入劣币淘汰良币的恶性循环。

  今年的春节档多部贺岁大片云集,更有如影片《流浪地球》这样的口碑、票房双丰收的科幻佳作给观众带来了不小的惊喜,使人们对中国电影产业的未来充满更多期待。然而记者发现,这些热播电影上映还没几天,网上就有不少卖家开始叫卖影片资源,声称是“高清完整版”,有的甚至售价低至1元,让电影制片方整个春节都在忙于四处封堵盗版电影。

  一部电影放映的生命周期其实很短,一旦在此期间出现盗版等问题,就会直接给权利人造成巨大损失。对此,包括《流浪地球》《疯狂的外星人》等在内的8部贺岁档电影,早在上映之前就已经列入了国家版权局2019年度第一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要求加快处理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作品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目前,经过多部门和权利人的联合行动,春节档院线电影的盗版传播遭棒喝。

  法律保护给力,为中国原创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事实上,正是得益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大幅提升,近年来中国国产电影佳作不断,而未来从电影大国迈向电影强国,更需要法治助推一臂之力。

  一个社会的原创精神,只有扎根在法治的土壤才可能茁壮生长。尽管今天传媒技术让传播的“从一到万”变得轻而易举,但最初“从零到一”的创作过程却始终是无数投入与心血的凝结。通过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为原创提供了强大动力:只有好作品得到市场的奖励,才能吸引到更多优质资源,才能持续产出佳作;一旦作品失去法律的保护,则内容生产将逐渐陷入劣币淘汰良币的恶性循环。

  如今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政策实践,都反映出国家保护原创精神的坚定决心。2016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电影产业促进法,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同时指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查处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国家版权局连续10余年开展的“剑网”专项行动,将影视侵权盗版作为治理的重点领域之一,整个网络影视行业的版权秩序持续好转。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对于电影等文化产业来说尤其如此,守住了知识产权就是守住了发展的生命线。让越织越密的制度体系、日益精准的保护手段,为更多原创佳作的诞生提供充足的阳光雨露。(作者:张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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