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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绿色创新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屏障”

发布时间:2020-04-27
责任编辑:戚硕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摘要: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为“为绿色未来而创新”,将创新以及支持创新的知识产权作为打造绿色未来的核心工作之一。

  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为“为绿色未来而创新”,将创新以及支持创新的知识产权作为打造绿色未来的核心工作之一。当前,人类面临全球气候危机的严峻挑战,开创一条通往绿色未来的道路才能够帮助我们有效应对挑战。

  有业内人士指出,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鼓励各国政府积极推动绿色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也需要创新主体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创新成果进行有效保护。

  加大扶持

  党的十九大明确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力推动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有力有序推进,推动绿色发展已成为普遍共识。

  2019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我国将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在2019年到2022年期间,培育10个年产值超过500亿元的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支持100家企业创建国家绿色企业技术中心,认定1000家绿色技术创新企业。

  《意见》强调,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在绿色技术创新中的作用,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增强市场在配置资源和连接创新各环节中的功能;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的市场化,完善激励和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市场在绿色技术成果转化中的作用;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金融等服务支撑,为绿色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联合印发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下称《目录》),提出了绿色产业发展重点。国家发改委环资司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绿色产业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手段,为落实中央推动绿色发展的要求,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绿色产业的扶持政策。

  此次发布的《目录》从产业角度全面界定了全产业链的绿色标准与范围。绿色产业被划分为了六大类别,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绿色服务。此外,编制方还附录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解释说明》,对每个产业的内涵、主要产业形态、核心指标参数等内容加以解释。

  促进创新

  当前,美国、日本、欧洲等多数发达经济体纷纷制定和推进一系列以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为核心的“绿色新政”,旨在将高能耗、高消耗、高排放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低能耗、低消耗和低排放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其中,大规模地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发展绿色产业已成为各国推动绿色经济最重要的战略目标,因为这是从根本上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资源消耗之间“脱钩”的关键途径。

  而我国也在积极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大力鼓励绿色创新,在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涌现出一批活跃的创新主体。近年来,随着绿色产业的快速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知识产权纠纷也随之增多,利用知识产权诉讼打击竞争对手,成为是企业抢占市场的利器。从纠纷案件的类型来看,在涉绿色技术的知识产权诉讼中,涉专利技术的纠纷案件占据绝大多数比例。

  有业内人士分析,这与绿色产业的技术属性密不可分。据统计,在涉绿色技术的专利诉讼纠纷中,LED、光伏、新能源等领域是诉讼高发地。其中既有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的跨国纠纷,也有国内企业之间的争斗角逐。比如美国ITC针对中国多个LED企业进行337调查,中国企业积极应诉,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和高效的诉讼策略赢得胜利;国内风力涡轮制造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超导公司展开7年的专利博弈,最终握手言和;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来电公司)与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街电公司)上演专利大战,法院终审认定街电公司未侵犯来电公司涉案充电宝专利权。

  有业内人士指出,绿色创新需要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做支撑。2019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在最新的专利法修改中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这些都为国内企业开展绿色创新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国内企业一方面要坚持自主创新,加强研发,占领技术的“制高点”,同时也要制定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从源头开始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创新成果的保护,及早开始专利申请和专利布局,同时在遭遇侵权诉讼时,积极进行维权,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LED  提前布局,推动发展

  我国巨大的市场以及集成创新为LED企业带来了发展机遇。近年来,我国先后启动了绿色照明工程、半导体照明工程等,初步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并在上下游集成应用方面具有一定优势。然而,巨大的市场在蕴含巨大发展机遇的同时,同样也隐藏着较大的竞争风险。高度重视这些争议,提前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对推动LED产业的良性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LED在照明领域的应用非常广泛,相关的知识产权诉讼也频频发生。这些诉讼大多涉及专利,既有国内企业之间互相发起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也有国内企业起诉国外巨头专利侵权,还有国内企业在海外市场遭遇的知识产权挑战等。成立于1987年的美国Cree公司(下称美国科锐)是全球领先的照明革新者与半导体制造商。2009年底,美国科锐在广东省惠州市投资设立惠州科锐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下称惠州科锐),专门制造光电子器件。2017年,因认为美国科锐研发并许诺销售、惠州科锐生产制造的多款LED产品侵犯了自己的两件发明专利权,深圳中科院知识产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科院知识产权公司)分两案将上述两家公司起诉至法院,每案索赔100万元,这在当时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目前,两起案件正在审理中。

  伴随LED产业的迅速发展,我国相关企业迅速崛起,凭借其产品的“低价、优质”受到海外消费者追捧。然而,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他们面临各种知识产权挑战。以江苏舒适照明有限公司(下称舒适照明)为例,作为一家专业从事LED照明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外贸企业,其产品主要以出口欧美国家为主。在出口过程中,舒适照明就遇到了专利困扰。不久前,在美国灯具设计制造商华格照明(WAC Lighting)对舒适照明美国子公司Lumien Enterprise,Inc.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双方以签订和解协议告终,而据业内人士透露,和解协议的签订意味着舒适照明可能被迫放弃部分美国市场。

  除LED照明领域外,LED显示屏领域同样面临类似问题。2019年初,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公告,基于美国超视技术有限公司(Ultravison Technologies, LLC)(下称超视公司)的无条件撤诉申请,终止针对中国11家LED显示屏企业关于特定模块化LED显示单元(即LED显示屏)及其组件专利侵权案的“337调查”。至此,这场轰动整个LED显示屏行业的“337调查”案正式结束,中国LED企业因此成功捍卫了自己的尊严和在美国市场的正当权利。

  事实上,上述几起诉讼并非孤案,随着国内LED产业的迅速发展和相关产品出口的增加,类似的争议会越来越常见。之所以会频频发生知识产权摩擦,有多方面原因:一方面,作为技术密集型产业,LED产业近年来在国内取得较快发展,但由于国内劳动力成本较低等原因,国内LED产品具有较大价格优势,当产品输出到海外市场时,会抢占他人的市场份额,引起输出地同类企业的不满。知识产权本身可以被用为打压竞争对手的有力手段,当国内LED企业迅速发展触动他人利益的时,就会被他人借助知识产权手段进行打击。另一方面,我国LED企业近年来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在国际上占据领先地位,相关产品会被竞争对手抄袭、模仿,因此引发了系列诉讼。

  作为技术密集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代表,LED企业如何避免潜在的知识产权纠纷?在遇到争议时又该如何应对?对此,有业内人士建议,首先,相关从业者应当实现无形资产的增值,建立品牌,积累专利,让企业完成从“以价取胜”向“以质取胜”的过渡。LED产业应不断创新,积极布局外围专利,最终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优势。其次,要积极做好知识产权的风险防范工作,尤其是产品在输出到海外市场时,提前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做好知识产权预警工作。当出现纠纷时,不要惊慌失措,收集未侵权的证据材料,聘请专业的律师积极应诉,不要因为官司难打就轻易放弃。当然,国内LED企业也可以“抱团取暖”,通过建立行业组织等手段,加大对外谈判的筹码。

光伏  积极维权,打破壁垒

  光伏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简称,是一种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系统。以硅材料的应用开发形成的光电转换产业链条被称之为光伏产业,包括高纯多晶硅原材料生产、太阳能电池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相关生产设备的制造等。作为继IT、微电子产业之后又一备受关注的行业,光伏产业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频发,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首先,专利侵权纠纷企业知名度高,索赔额巨大。据了解,国内两大光伏逆变器头部企业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电源)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能电气)陷入知识产权纠纷,阳光电源以上能电气侵犯其逆变器专利权为由,将上能电气诉至法院,请求赔偿9000万元,并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今年3月,上能电气二度闯关IPO后拿到批文,即将登陆A股。其招股说明书显示,上能电气专注于电力电子变换技术,运用电力电子变换技术为光伏发电、电化学储能接入电网以及电能质量治理提供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光伏逆变器、储能双向变流器等光伏设备,并提供光伏发电系统和储能系统的集成业务。该公司募资4.84亿元用于发展高效智能型逆变器产业化、储能双向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产业化等项目。根据IHS的统计数据来看,2018年全球逆变器厂商出货量排名中阳光电源和上能电气分列全球第二、第六,在国内光伏逆变器厂商中分列第二、第三。

  其次,充分发挥专利行政保护主动、便捷的优势。请求人太阳月亮(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名称为“城市明水渠停车场光伏发电装置”(专利号:ZL201120006102.6)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于2012年1月获得授权,该专利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某汽车有限公司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未经许可建设涉案停车场的行为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在立案后,依职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并作出处理决定,依法驳回请求人的处理请求。请求人不服处理决定,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审理过程中,涉案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2018年7月1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请求人的行政起诉。

  最后,面对海外诉讼,国际竞争力有所提升。2019年3月4日,韩华新能源对来自中国的企业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发起“337调查”,宣称这两家公司在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光伏电池及其下游产品侵犯了其拥有的美国专利(专利号:US9893215),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ITC在2019年4月3日同意该申请启动“337调查”。此次海外的专利战,对中国的光伏企业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一方面,充分表明中国光伏企业的海外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甚至威胁到海外厂商,才会被他人运用专利诉讼狙击策略,阻止或者延缓中国光伏企业的海外扩张步伐。另一方面,从全球专利布局情况的比较看出,中国光伏企业在欧美国家和地区的专利竞争力落后于海外厂商,应加大海外专利储备的投入力度,加快海外专利布局步伐。

  作为重要的无形资产,专利正在推动全球光伏产业制造价值链发生深刻变革,中国的专利申请量大幅增长,中国制造商的市场份额逐渐增加。近年来,不少中国光伏企业抓住机遇,在自主知识产权上有所突破,企业实力加速提升,市场规模可观,很多国产光伏发电产品远销海外。对此,相关专家表示,具备知识产权能力、抓住机遇,是光伏产业快速增长的基础。此外,我国光伏产业还应当建立知识产权战略规划,重视专利情报监测力度,预警专利风险,收购高价值专利。在国际产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我国光伏产业不仅要善于利用“一带一路”的良好机遇主动“走出去”,更要高度重视海内外知识产权布局,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实力,加快光伏产业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保证我国的光伏企业长久发展,以实力和成绩赢得未来。

新能源  未雨绸缪,应对纠纷

  新能源产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高新技术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把发展新能源作为顺应科技潮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加之,我国提出区域专业化、产业集聚化的方针,并大力规划、发展新能源产业,相继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使得新能源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在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十分迅速。据调查,“十一五”期间,我国新能源呈跳跃式发展,我国新能源年利用量总计3亿吨标准煤,占当年能源消费总量的9.6%。各种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规模明显增长,体现了我国新能源加速发展的趋势。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企业之间的相关知识产权诉讼也随之增多,新能源企业应提前进行知识产权布局,避免知识产权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的一起索赔额超过亿元的专利诉讼在圈内引起不小的震动。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德时代)起诉江苏塔菲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塔菲尔)涉嫌侵犯1件专利权,索赔1.2亿元。这是一场动力电池市场老牌劲旅与后起之秀之间的较量,目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势头猛烈,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动力电池的装机量也随之水涨船高。随着行业逐渐做大,类似此次宁德时代起诉塔菲尔专利侵权的案件也会逐渐增多,相关企业要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布局,才能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8年,由奇瑞新能源牵头,安徽省知识产权局等相关政府部门支持,安徽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正式成立。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成立,是奇瑞新能源领先踏上自主创新、保护技术专利新征程中的重要一步,同时有力推进联盟内企业专利创造,管理、运用、保护和服务能力提升,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产业控制力,为安徽省乃至全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壮大作出贡献。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利的积累与储备数据显示,我国与日美等国家差距明显,专利领军企业匮乏,专利壁垒严重阻碍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进步。

  本世纪初,上海交通大学与比亚迪等团队自主研发出多项磷酸铁锂材料合成与应用专利。由于磷酸铁锂应用前景日趋明朗,加拿大魁北克水电公司就向中国发起专利诉讼,中国电池工业协会通过收集各种专利与论文证据证明了中国磷酸铁锂技术的创新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宣告加拿大魁北克水电公司的磷酸铁锂专利无效。

  除新能源汽车外,风能、太阳能等领域也时常遭遇知识产权纠纷,2017年,请求人太阳月亮(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太阳月亮新能源公司)就其拥有的“桥梁风光互补发电装置”专利(专利号:ZL201020260507.8)与被请求人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鄂尔多斯城投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向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处理请求。该局依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及现场勘验,查明被控侵权产品属于现有技术,未落入涉案“桥梁风光互补发电装置”(专利号:ZL201020260507.8)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局作出处理决定,认定该案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专利侵权行为不成立,驳回太阳月亮新能源公司的处理请求。太阳月亮新能源公司不服该决定,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包头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重新做出且认定侵权成立。后被包头中院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随着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新能源企业的相关知识产权诉讼也会随之增多。新能源企业应学会如何防范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有业内人士建议,相关企业要未雨绸缪,避免专利纠纷带来不利的影响,企业应不断创新并加强知识产权布局,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遭遇知识产权纠纷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应对纠纷。(记者:孙芳华、姜旭、郑斯亮,实习记者:赵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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