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1111

两个“伊顿”,谁是李逵谁是李鬼?

发布时间:2015-09-24
责任编辑:单玉秋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摘要:2015年1月,伊顿国际学校分别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伊顿国际幼儿园推上了被告席,并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使用、授权他人使用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在幼儿教育领域,各类早教浪潮催生出了各种幼儿教育机构。在选择过程中,国内外品牌教育概念应运而生,成为教育识别的关键所在。近年来,随着家长对孩子教育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升温,早教市场也是呈现一派火热的景象,各种早教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希望能在庞大的市场空间中分得一杯羹。然而,由于市场乱象丛生,加之存在巨大利益,一些教育机构的名字出现了雷同甚至是抄袭的现象,使得消费者真假难辨,不仅误导了消费者,还牵扯出一系列知识产权问题。

  日前,众多专家学者在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召开的一次研讨会上,集中讨论了一起教育机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引起的纠纷,涉案双方主体是伊顿国际学校以及北京伊顿国际幼儿园。因伊顿国际学校在国际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因此,该案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5年1月,伊顿国际学校分别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伊顿国际幼儿园推上了被告席,并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使用、授权他人使用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据了解,伊顿国际学校是新加坡知名的教育集团,于1995年经由新加坡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2003年在苏州注册成立学校以来,已在我国成立多家学校和幼儿园。

  两纠纷主体曾有过业务往来,北京伊顿国际幼儿园的成立者--亚洲拓展集团(下称亚拓集团)曾与伊顿国际学校联系关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办伊顿幼儿园的事宜。2003年,双方初步达成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学校房屋租赁以及双方配股事宜,同时,依照未签署的配股协议,伊顿国际学校将利用“Eton House的品牌价值、声誉以及自己的专业知识能力”入股,然而双方的合作因发展理念不同而失败。

  此次纠纷起源于同伊顿国际学校接洽之初,在伊顿国际学校已经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ETONHOUSE” “伊顿”情况下,亚洲拓展集团仍就域名“etonkids.com”,商标“Eton International School”“伊敦国际学校”“ETONKIDS”和“Etonkids”申请注册。在双方的合作谈判破裂后,亚拓集团成立北京伊顿国际幼儿园有限公司并以此名义在国内建立幼儿园、学前教育机构30多所。并在已经注册“伊敦国际学校”商标的情况下,使用“伊顿”作为企业字号,在宣传中突出使用。同时通过www.etonkids.com网站进行相关的招生、招商宣传。

  由于两家幼儿教育培训机构均使用“伊顿”命名,一时间市场上出现了两个“伊顿”, 但两家教育机构并不存在任何隶属或合作关系。

  伊顿国际学校认为,北京伊顿国际幼儿园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及其旗下幼儿园的经营中对于“伊顿”的使用行为,侵犯了伊顿国际学校在先注册的“伊顿”商标专用权,北京伊顿国际幼儿园有限公司将具有业务往来、他人在先注册的“伊顿”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及在其提供的服务和宣传中使用“伊顿”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该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有关专家在了解此次争议的相关事实、审阅材料的基础上围绕应当如何认定“Eton International School”商标的注册情况,北京伊顿国际幼儿园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及其旗下幼儿园的经营中对于“伊顿”的使用行为是否侵犯伊顿国际学校商标专用权,北京伊顿国际幼儿园有限公司将“伊顿”作为企业字号使用及在其提供的服务和宣传中使用“伊顿”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与本案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乃 平)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知识产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IP大咖说

朱洁琼谈知识产权纠纷热点问题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二)

热门推荐

域名引发权属纠纷 法院一审驳回起诉
硬科技创业,专利申请要慎重!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关键词

IP大咖说

朱洁琼谈知识产权纠纷热点问题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二)

热门推荐

域名引发权属纠纷 法院一审驳回起诉
硬科技创业,专利申请要慎重!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