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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热播剧引发两公司互指侵权

发布时间:2016-07-21
责任编辑:caixiumin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摘要:近日,爱情电影《初恋这件小事》的中国版遭遇了一场版权纠纷。上海元力影业对外宣称获得影片《初恋这件小事》全球独家剧本改编版权,并将其更名为《这件小事是爱吗》,此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6年前,泰国爱情电影《初恋这件小事》曾在东南亚地区红极一时,并成为泰国很多青春题材影片的范本。6年后的今天,这部影片的中国版却遭遇了一场版权纠纷。

  近日,北京沣禾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沣禾汇是电影《初恋这件小事》中文版本的唯一合法主体,是唯一有权与第三方就影片的中文版本改编、摄制进行合作的机构。上海元力影业对外宣称获得影片《初恋这件小事》全球独家剧本改编版权,并将其更名为《这件小事是爱吗》,此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元力影业随即进行反击,并提供合同、授权书、摄制许可证等书面证据,称其早已与唯一拥有泰国电影《初恋这件小事》剧本的著作权人、泰方编剧签署电影剧本版权授权协议。而沣禾汇所声称的泰国版权方佛像公司不过是投资方之一,并没有涉案电影的剧本版权。

  点评: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一场官司或许难以避免。笔者认为,这是一起较为典型的电影改编权授权环节中出现的“一女二嫁”现象,而背后既是影视剧版权国际交易的常态化,也体现出相关参与人对著作权法知识的匮乏和版权引进中授权环节出现的乱象。

  如今,国内影视公司引进海外电影版权,并进行本土化制作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诚然,这可以延续原有成本的热度,或可再度创造很高的电视收视率或电影票房。但随之而来的是,引进版电影引发版权争议的越来越常见。

  笔者认为,这其中有多方面原因。比如,由于语言差异,在合同签署时,翻译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的偏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著作权法体系不同,对授权的具体要求等细节不尽相同;电影原始版权的权利归属不明晰,给授权环节带来隐患;相关合作方缺乏专业的著作权知识,签订的合同也不严谨;也有一些版权方为片面追求利益,而出现多次、重复授权等。

  要避免此类争议的发生,可以有多种解决方法:被授权方在签订授权合同时,尽量对合同涉及到各项权利进行周密的审核和梳理,及时就出现的有疑问的权利选项进行确认;合作方签订非常详尽、专业的版权授权合同,把可能涉及到的风险、解决的办法、权责的划分等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双方在合作时,也可以向具有较高权威性的行业组织或代理机构寻求专业帮助,最大程度避免潜在纠纷发生。当然,要从根本上避免引进版权带来的版权纠纷,提高原创质量、加大版权的输出,才是较好的解决方法。(作者: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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