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宾利”汽车引发不正当竞争纠纷
摘要: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北京美合振永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智德典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告赛纳德(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受理了原告北京美合振永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美合振永公司)与被告北京智德典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智德典康公司)、被告赛纳德(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赛纳德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原告美合振永公司诉称,其系宾利品牌汽车在北京地区的唯一经销商及宾利4S店,其展厅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幸福二村40号(三里屯展厅),而智德典康公司及赛纳德公司系“爱卡汽车网”的运营者及信息发布者。美合振永公司发现两被告在该网站上非法使用其企业名称、地址,冒充其公司及宾利北京三里屯展厅、北京宾利4S店的名义,进行宾利品牌汽车的销售,故认为两被告的上述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美合振永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8.1万元。
目前,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作者:冯飞、文海)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知识产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