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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暨涉外商事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5-06-10
责任编辑:单玉秋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法院

摘要: 6月6日,重庆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暨涉外商事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在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全市五个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渝中区法院、沙坪坝区法院、渝北区法院的共25名法官参加会议。会议由重庆高院民二庭庭长喻志强主持。重庆四中院院长孙海龙、副院长唐文参加会议。与会代表围绕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暨涉外商事法律适用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6月6日,重庆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暨涉外商事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在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全市五个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渝中区法院、沙坪坝区法院、渝北区法院的共25名法官参加会议。会议由重庆高院民二庭庭长喻志强主持。重庆四中院院长孙海龙、副院长唐文参加会议。与会代表围绕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暨涉外商事法律适用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研讨会上,孙海龙围绕会议主题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发挥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他说,近来年知识产权审判的发展历程,就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不断增强的过程。今天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七周年,该纲要第一次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发挥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于2010年底在重庆成立,当时的主题就是发挥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在今年4月26日发布的《2014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报告》中,最高法院分七大部分提炼出了50个裁判规则,为进一步发挥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二是要增强办精品案件的意识。要有精品案件意识,打造典型案例,首先要有发现精品案件意识。知识产权专委会设立在重庆,是对重庆知识产权审判的肯定,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当更加努力,及时提炼总结审判经验,撰写典型案例,争取在最高法院的指导性案例中刊发,充分展示重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调研。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调研能让审判更有巧劲。大家必须要有担当和使命感,主动加强调研。同时要全面、及时转化调研成果,从而指导审判工作。

  

  研讨会上,与会法官就12个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整个研讨会在激烈的讨论氛围中进行。会前,全体人员还观看了四中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专题片。(作者:谢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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