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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法院公开拍卖“高仿LV包”引热议

发布时间:2016-12-26
责任编辑:单玉秋
来源:新华社

摘要:近日,河南宜阳县人民法院官网“司法网拍”上挂出一件拍卖物品“高仿LV包”,中国政法大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家吴景明认为,高仿包伪造了正规包的品牌,具体到宜阳县人民法院的拍卖行为,损害了LV商家的品牌权益。广东融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梅雨认为这一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和中国加入的一些国际知识产权协定。

  近日,河南宜阳县人民法院官网“司法网拍”上挂出一件拍卖物品“高仿LV包”,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近日,记者采访河南宜阳县人民法院,该法院工作人员称:确有其事,事因执行法官对拍卖品合法性审查不细、把关不严、考虑不周所致。目前已将此拍品撤回。

  “刚挂出5小时,即有超过2000次围观、3次出价,商品价格由350元上涨至450元。”媒体报道后,宜阳县人民法院的这例“司法网拍”引起网友关注。

  记者从宜阳县人民法院获悉,该网络拍卖涉及的案件是杜晓琴与他人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案。依照生效法律文书,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查封杜晓琴部分物品。为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于12月13日将查封杜晓琴的物品上传至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日前,宜阳县人民法院就“司法网拍高仿LV包”作出回应称,事因执行法官对拍卖品合法性审查不细、把关不严、考虑不周,使其进入拍卖程序,目前已将此拍品撤回。

  中国政法大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家吴景明认为,高仿包伪造了正规包的品牌,具体到宜阳县人民法院的拍卖行为,损害了LV商家的品牌权益。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法院工作人员主观上不重视,另一方面是法院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关业务素质要求。吴景明建议,检察院、政法委等部门应做好监督工作,不能仅仅保证“不缺位”,还要积极有所作为。

  广东融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梅雨认为,一方面,法院作为特殊主体在拍卖高仿货时明显有“知法犯法”的嫌疑,容易引起公众对法院公正性、权威性的怀疑;另一方面,从这一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和中国加入的一些国际知识产权协定。法院工作人员的“小疏忽”带来的社会影响却较严重,“司法网拍高仿LV包”极不妥当,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执行难的问题。

  目前,宜阳县人民法院方面表示已认识到该司法网拍工作不当,今后将认真汲取教训,严格规范网拍商品的合法性审查,切实保障各个方面的合法权益。(记者:王林园、孙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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