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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法院通报涉知名品牌知产侵权案件审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8-07-24
责任编辑:王亚鹏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

摘要:7月24日上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了该院自2016年以来涉及中外知名品牌被侵权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并着重就涉知名品牌知产侵权案件新特点新情况的调研成果进行通报。

  7月24日上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了该院自2016年以来涉及中外知名品牌被侵权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并着重就涉知名品牌知产侵权案件新特点新情况的调研成果进行通报。

  

  新闻通报会现场

  石景山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易珍春在会上介绍,近年来,石景山法院受理了大量涉及知名品牌甚至是国际知名品牌被侵权的知识产权案件。根据该院调研,涉知名品牌知产侵权案件被诉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针对国际知名品牌开展大规模的制假售假活动被诉侵权,这类案件还涉及刑事犯罪问题;二是通过互联网将他人英文商标或中文商标的拼音作为域名,或是将他人知名商标直接作为网站名称,或是在网上宣传、经营活动中大肆使用他人知名商标;三是小商品市场或小商户销售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四是侵权人将他人知名商标注册为自己企业的商号,借助他人品牌知名度“搭便车”;五是侵权人通过对产品产地、品质、成分及企业历史、品牌介绍进行虚假宣传,“碰瓷”知名品牌,构成不正当竞争。

  

  易珍春庭长就石景山法院涉知名品牌知产侵权案件新特点新情况的调研成果进行通报

  石景山区法院经调研发现,涉知名品牌知产侵权案件呈现如下特点:一是涉及国际知名品牌的案件明显增多且影响较大;二是案件索赔及判赔数额均明显提高;三是侵权行为更加多样化、复杂化以及隐蔽化;四是权利人维权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经梳理,涉知名品牌知产侵权案反映出如下问题:一是原告就被告实施的同一个行为分别主张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二是被告抗辩中出现的新问题;三是多被告案件增多后出现的新问题;四是权利人索赔额大幅上升的同时出现了预期过高及举证不充分的问题。随后,石景山区法院针对经营者、权利人、行政机关和法院四个主体提出相应建议。

  

  刘岭法官通报涉知名品牌知产侵权案件典型案例

  通报会上,该院法官还通报了“世界知名汽车品牌‘奥迪’商标被侵权、优酷诉‘优酷支付’互联网金融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销售假冒‘泸州老窖’白酒商户被判赔31万”三起涉知名品牌知产侵权案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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