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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28条举措促进疫情下文化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0-02-25
责任编辑:戚硕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摘要:2月19日,北京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多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着力解决疫情中文化企业的燃眉之急。《若干措施》共计28条,以有效助推文化企业健康发展。

  2月19日,北京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多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着力解决疫情中文化企业的燃眉之急。《若干措施》共计28条,以有效助推文化企业健康发展。   

  据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文化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电影院、文艺演出场所、文博单位、娱乐场所均暂停营业。对此,北京市委宣传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等16个部门及各区有关单位,对北京3000余家文化企业进行深入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比如,新闻出版、电影、文旅、广电、文物等各行业主管部门纷纷利用“政策工具箱”,对相关资金支持政策提前启动、提前拨付、扩大范围,财政、人力社保、金融、商务等部门通过延缴社会保险、返还失业保险、扩大信贷投放、降低融资费用、给予场租补贴等方式,多措并举帮助文化企业解决资金难题。   
  在影视行业,对2020年春节期间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上映的京产影片给予一次性宣传发行补贴,对2020年春节前后处于集中创作期,受疫情影响而暂停的重点项目给予创作制作特殊补贴。在出版行业,鼓励北京地区数字出版企业及相关文化机构在疫情期间免费对公众开放优质内容资源及公益性线上演出等数字文化内容服务。为保障精品内容创作生产,《若干措施》加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作品的扶持力度。对优秀舞台剧、电影、电视剧等开设绿色通道,确保重点创作项目不停工、不流产、不降标。广泛征集反映抗疫事迹的舞台剧、电影、电视剧等,择优予以扶持。建立疫情期间舞台剧等重点项目种子库,全流程指导把关,确保如期上市发行、上线播出。《若干措施》还强调着力深化文化科技融合,大力发展“文化+互联网”,明确新兴业态、场景应用的主攻方向,为文化企业更好地抓住发展机遇提供指引。(作者:窦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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