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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要“脱欧”,知识产权权利人准备好了吗?

发布时间:2016-06-30
责任编辑:单玉秋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摘要:日前,英国“脱欧”公投结果出炉,“脱欧”派获胜。这一结果对知识产权权利人来讲会产生何种影响?业内专家对此进行了详细介绍。

  原标题:英国“脱欧”,知识产权权利人应该考虑的问题

  编者按:日前,英国“脱欧”公投结果出炉,“脱欧”派获胜。这一结果对知识产权权利人来讲会产生何种影响?本文中,业内专家对此进行了详细介绍。

  2016年6月23日,英国公民投票支持英国离开欧盟(通常英文称为“Brexit”)。在英国正式退出欧盟前,至少会有一个为期两年的谈判期。所以,在一段时间内可能一切还会按部就班。

  英国退出欧盟对所有在英国国内授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不会产生影响。一些通过欧盟在英国取得权利的知识产权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重要的是,即使英国退出欧盟,也不会有任何知识产权权利消失,一些过渡措施会由此产生。

  发明专利

  欧洲专利局(EPO)授权的欧洲专利的程序基于欧洲专利公约(EPC)体系。欧洲专利公约的成员并不一定是欧盟成员(EPC已经涵盖了许多非欧盟成员的国家,如瑞士、土耳其和挪威)。英国退出欧盟后,仍将是EPC的成员,仍可以通过欧洲专利申请获得英国专利权的保护,和现在没有任何区别。

  英国作为PCT成员国之一,也是独立于欧盟成员身份。因此,英国国家阶段申请和欧洲国家阶段程序仍将完全不受影响。

  欧洲单一专利(UP)和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是基于欧盟体系建立起来的。英国如果退出欧盟,长远来看英国不再是欧洲单一专利(UP)甚至统一专利法院(UPC)的一部分。而伦敦最初被认定为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中央部门的三个分支之一,并且在统一专利法院法则中有明确的说明。所以英国“脱欧”会对欧洲统一法院产生影响。很有可能单一专利和统一专利法院的实施会被推迟,现有欧盟成员国重新协商和修改法则,可能需要两年或更长时间。同时也有可能按照目前的计划,允许单一专利和统一专利法院起步到2017年中,英国在与欧盟谈判的同时,仍保留欧盟成员的身份留在此体系中一段时间。以上两种情况都是推断,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无论过程如何,单一专利一旦生效,而英国正式退出欧盟,欧洲单一专利权利将不涵盖英国。如果一项欧洲专利授权后,申请欧洲单一专利,同时又希望专利在英国获得权利,则需要在英国进行生效程序,和现在的生效程序相同。同时,在英国生效的欧洲专利将不由欧洲统一法院(UPC)管辖,而由英国法院管辖。所以理论上,一件在统一法院的无效成功结果将不会自动影响到此欧洲专利在英国的权利。同样,在欧洲统一法院获得禁令也不会影响到英国。但是,如果之后英国与欧洲单一专利另有协议,则另当别论。

  所以,结论是:通过欧洲专利在英国取得的专利保护,将以一如既往的方式进行。直接通过英国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专利申请(UKIPO),当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商标

  英国退出欧盟的日期确定后,现存和未来欧盟商标权利(EUTMs)保持不变,但权利范围将不再涵盖英国。因此,要在英国获得商标保护,需要单独取得商标权。

  对现有的欧盟商标(包括现在到英国退欧之日间提交的申请),英国将很有可能制定法律来将欧盟商标“转化”为英国国家商标,原申请日会被保留。两年的谈判期内将细化转化程序。

  外观设计

  与欧盟商标一样,在“脱欧”日期确定后,现有和未来的欧盟外观设计(CDRs)权利将不再涵盖英国。如果需要在英国取得外观设计权利,需要单独向英国知识产权局提交外观设计申请。对现存和“脱欧”日之前的欧盟外观申请,英国也需要要制定相应法律将欧盟外观设计“转化”成英国国家外观设计。

  英国知识产权局曾宣布将在近期大幅削减外观设计的申请和维持费用。在有着丰富经验、高效的英国企业知识产权法院(IPEC)管理下,相信申请英国外观设计会更加经济实惠。

  知识产权权利人现在应该考虑的问题:

  最近及未来的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对于新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应考虑同时向英国提交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对于在过去六个月内申请的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可考虑通过要求其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的优先权在英国提交相同申请。预计任何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最终会有转化程序将其转化为英国的相应权利。但转化程序、时间、成本和相关工作尚未确定,但现在可以通过立即向英国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来避免这一不确定性。

  转化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的计划和预算:无论将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权利转化为英国相应权利的程序如何,为确保在英国的权利不出现中断,在英国正式退出欧盟之前,“转化程序”很可能会落实。对注册年限较长的权利,建议考虑尽早将欧盟的权利转化为英国的相应权利。在“转化”过程中,预算也是非常重要的,包括对后期维持费用的估算。

  权利转让协议及合同:对于未来可能签订的权利转让协议及合同,建议明确约定地域范围。如果协议中提到“欧洲”,则应该明确是欧盟还是包括英国和其他国家在内的地域范围。(原文作者:Marie Walsh,翻译:郭艳,瀚恒欧洲专利商标律师事务所)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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