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视角 > 案例 > 行政执法

《推拿》侵权案终审判决

发布时间:2014-09-28
责任编辑:刁小爽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9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作家毕飞宇、人民文学出版社诉编剧陈枰、西苑出版社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陈枰、西苑出版社被判连带赔偿毕飞宇经济损失14万元,赔偿人民文学出版社8万元及合理费用5000元。

  

  毕飞宇的长篇小说《推拿》于2008年9月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发行,2011年获得第八届茅盾文学奖,已销售30多万册。小说推出之后,被翻译成英、法、西班牙、阿拉伯等多种语言,被改编为同名电视剧、话剧和电影。

  

  法院查明,陈枰未经毕飞宇许可,擅自授权西苑出版社出版长篇小说《推拿》,直接在版权页标注为“长篇小说”,并在封底注明“建议上架:当代小说”,侵犯了毕飞宇《推拿》著作权,同时也混淆市场误导读者,侵犯了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权利。

  

  2013年9月3日,人民文学出版社与毕飞宇联合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枰和西苑出版社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2014年3月19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陈枰、西苑出版社侵犯毕飞宇《推拿》著作权,赔偿毕飞宇经济损失5万元;同时认定两被告未对人民文学出版社构成侵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经过预开庭、开庭,北京市二中院于9月25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陈枰、西苑出版社侵害了毕飞宇《推拿》一书的改编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西苑出版社出版陈枰版《推拿》对人民文学出版社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的民事责任。陈枰也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作者:王坤宁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知识产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

【专利】企业并购尽调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有哪些?
共享单车“扫码开锁”专利权纠纷案宣判:摩拜胜诉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关键词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

【专利】企业并购尽调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有哪些?
共享单车“扫码开锁”专利权纠纷案宣判:摩拜胜诉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