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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香村”之争有待厘清

发布时间:2016-04-12
责任编辑:caixiumin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摘要:日前,有媒体报道消费者因分不清北京稻香村与苏州稻香村而造成错买商品的事件,成为双方再度展开纷争的导火索。

  围绕着“稻香村”3字,位于北方的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稻香村)与位于南方的苏州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下称苏州稻香村)之间的纠纷持续发酵,并呈愈演愈烈之势。日前,有媒体报道消费者因分不清北京稻香村与苏州稻香村而造成错买商品的事件,成为双方再度展开纷争的导火索。

  北京稻香村为此于日前召开媒体沟通会,就苏州稻香村使用近似商标侵犯北京稻香村相关权益案件的进展及现状进行告知和说明,称苏州稻香村不合法的商标使用行为系导致市场上出现“稻香村”乱象的“罪魁祸首”,侵犯了北京稻香村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此,苏州稻香村发布声明,对“稻香村”商标争议事件作出回应,宣称苏州稻香村是“稻香村”品牌的真正源头,强调其为糕点等商品上“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者,同时称北京稻香村申请注册“北京稻香村”等商标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而且容易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并称其将继续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追根溯源

  据了解,目前国内共有20多家企业使用“稻香村”3字作为企业字号,分布在北京、保定等北方地区与苏州、上海等南方地区。而因“稻香村”3字纠纷不断的北京稻香村与苏州稻香村,双方在先公司或关联企业均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在企业变迁或者改制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均保留了“稻香村”企业字号,且双方均注册有“稻香村”商标。上述企业字号与商标共存的历史沿革,也为双方埋下了权属纠纷的隐患。

  据《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词典》《百年观前》《苏州词典》等史料记载,稻香村茶食糖果店位于苏州观前街,相传始创于清朝乾隆年间。1980年12月,苏州稻香村食品厂成立,后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04年3月,苏州稻香村食品厂参股的苏州稻香村成立。2004年11月,苏州稻香村经核准受让了核准注册在第30类饼干、糕点等商品上的第184905号与第352997号“稻香村DXC及图”商标。

  据了解,苏州稻香村受让的第184905号与第352997号“稻香村DXC及图”商标均由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厂申请注册,分别于1983年7月和1989年6月获准注册。

  关于北京稻香村的历史渊源,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已生效行政裁定中认定,北京稻香村的前身为稻香村南货店,由江苏省南京人郭玉生于清朝光绪年间在北京前门观音寺创建,后因历史原因一度停止营业。1983年4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组织东城区工商联和北新桥街道办事处恢复了“稻香村”这一字号,注册成立了北京东城区稻香村南味食品店,并于1984年变更企业名称为北京市稻香村南味食品店,1994年组建为北京稻香村食品集团,2005年10月改制后成立北京稻香村。

  据北京稻香村有关负责人介绍,1993年10月,北京稻香村南味食品店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1996年,北京稻香村将持续使用13年的手写体“稻香村”3字在饺子、元宵、粽子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为商标,其后又陆续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了“稻香村”和“三禾”等百余件商标。自1998年起,“稻香村”商标已连续17年被认定为北京市著名商标。2010年,北京稻香村在多个商品与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了“北京稻香村”商标。2014年,北京稻香村拥有的“稻香村”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备受关注

  在日前举行的媒体沟通会上,北京稻香村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北京稻香村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高,苏州稻香村标有与北京稻香村持有的“稻香村”商标相近似的标识的产品进入市场,且未标注任何区别性标识,为消费者识别和购买北京稻香村的产品增加了较大难度。

  据了解,苏州稻香村于2006年进入北京市场,在其产品上使用了“扇形稻香村”标识,并将该标识作为商标提出注册申请,通过初步审定公告后,北京稻香村随即提出异议。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苏州稻香村的再审请求,裁定苏州稻香村申请注册的“扇形稻香村”商标不应予以核准注册。

  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述裁定中指出:如果对苏州稻香村申请注册的“扇形稻香村”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将会破坏业已稳定的市场共存格局,导致消费者对双方“稻香村”标识产生混淆或误认,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亦不利于苏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划清彼此商标标识之间的界限,不利于各自企业的发展壮大及“稻香村”品牌的进一步提升。苏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只有诚信经营,才能增强和提升各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焕发“稻香村”这一老字号的生命和活力。

  北京稻香村常务副总经理池向东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上述裁定生效两年之后,苏州稻香村并未停止使用“扇形稻香村”标识。为了整顿“稻香村”市场乱象,厘清北京稻香村与苏州稻香村的品牌区隔,北京稻香村就苏州稻香村上述行为在北京市多地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停止相关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期间,苏州稻香村针对上述案件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申请,目前上述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苏州稻香村日前则发表声明称,北京稻香村曾主张其申请注册的“北京稻香村”商标与苏州稻香村持有的“稻香村”商标不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但在获准注册后却以其构成近似为由提起对苏州稻香村的诉讼,这种违背诚信、出尔反尔的行为具有明显的不正当竞争意图,不应获得法律的支持。

  对此,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曲三强指出,北京稻香村系为北京历史与文化的重要符号之一,苏州稻香村在北京成立关联公司,并将生产工厂迁入北京,以及宣称自身产品为“北京特产”、在北京市外地游客较为集中的区域开设门店,容易混淆消费者的认知,打破双方业已形成的较为稳定的市场格局。

  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商标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日前该局对南锣鼓巷、王府井大街、前门大街和北京站等区域的“稻香村”糕点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进行了检查,发现8家经营主体正在销售并非由北京稻香村生产的带有“扇形稻香村”标识的糕点商品。执法人员现场告知上述经营者销售带有“扇形稻香村”标识的糕点商品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并要求其开展自查整改。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上述8家经营主体已将带有“扇形稻香村”标识的产品退回厂家,撤下店内带有“扇形稻香村”标识的装潢、装饰,并保证以后不再销售此类商品。

  池向东表示,北京稻香村将继续专注于中国式传统食品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为“稻香村”品牌增添光辉。同时,北京稻香村将致力于依法维权,改变当下“稻香村”的市场混乱局面。(王国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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