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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方”诉“糖姑娘”侵权获赔2万元

发布时间:2016-08-01
责任编辑:caixiumin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摘要:日前,黔西南古方红糖有限责任公司诉新余市糖姑娘贸易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在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获得和解。

  日前,黔西南古方红糖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古方公司)诉新余市糖姑娘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糖姑娘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在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获得和解,糖姑娘公司被认定未能约束其经销商与微商卖家,侵犯了古方公司拥有的“古方”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对古方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糖姑娘公司需立即停止使用“古方”注册商标,并赔偿古方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

  据了解,古方公司始创于2009年,是我国目前规模较大的传统红糖制造商与销售商之一,其于2011年11月申请注册了第10161510号“古方”商标,后被核定使用在第30类糖、红糖、方糖等商品上。

  古方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11月,有媒体以《朋友圈热卖的古方红糖被测出雌激素含量数百倍于人体正常值》为题发文引起轩然大波,该报道指责糖姑娘公司销售的“古方红糖”涉嫌雌激素超标,本是媒体关注民生健康的正面报道,但因受糖姑娘公司经销商误导,相关媒体及消费者认为糖姑娘公司销售的“古方红糖”系古方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致使正牌“古方红糖”商誉受到较大损害。

  该负责人称,糖姑娘公司的经销商与微商卖家未经古方公司许可,擅自在淘宝、微信平台上的销售活动中,使用与“古方”构成近似的“古方”标识,同时以“古方红糖”的名义直接与消费者沟通,误导消费者其所销售的产品就是“古方红糖”。上述行为混淆了社会大众对上述品牌的认知,对于诸多信任古方公司的客户造成了混淆和信任伤害。

  古方公司法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恶意竞争行为已经造成市场混乱,同时也构成对古方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此次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调解结果,是尊重法律和事实的结果。同时,古方公司也希望相关执法部门能继续对此类案件给予更多的关注,帮助企业依法塑造一个公正平等的市场氛围,让每个商家都可以公平竞争,以自己的真正实力合理合法地赢取消费者的信赖,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消费权益。(作者:毛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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