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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产法院】新设商标驳回复审速审组,审理时长仅30分钟

发布时间:2016-04-25
责任编辑:单玉秋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京法网事

摘要: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为向社会展示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以来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探索改革创新等方面的工作与成效,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京法网事走进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知产法院一天的工作情况进行直播报道。

  原标题:专题报道:走进知产法院,记录知产法院一天工作情况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为向社会展示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以来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探索改革创新等方面的工作与成效,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京法网事走进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知产法院一天的工作情况进行直播报道,以下为摘编自最高法及京法网事的相关报道。

  要点提示:

  1、新设商标驳回复审速审组,审理时长仅30分钟;

  2、创新裁判文书体例,推行要素式行政判决

  3、探索购买社会化服务解决审判辅助力量不足;

  4、北京知产法院志愿者工作创新;

  5、为律师开辟安检“绿色通道”;

  6、关于涉链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裁判要旨。

  新设商标驳回复审速审组

  为着力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北京知产法院按照“简出效率、繁出精品”的原则,在立案庭新设了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案件速审组、诉讼服务与诉前保全两个专业小组,细化分工、专司其职,进一步探索“简案快办”的高效率审判模式。

  二楼的第十一法庭里,立案庭速审组张剑法官刚刚审理完毕一起商标驳回速审案件,审理时长仅30分钟。据悉,知产法院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基础上,探索“简案快办”的高效率审判模式,在立案庭新设了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案件速审组专门审理此类案件。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探索高效便捷的审理方式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北京知产法院大胆改革创新,根据法官的工作背景及经验等实际情况,重新调配人力资源,建立了技术、普通商标与竟争、着作权三类专业化审判团队,以进一步发挥专业审判优势,提高类案审理质量,统一裁判尺度。同时为着力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按照“简出效率、繁出精品”的原则在立案庭新设了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案件速审组、诉讼服务与诉前保全组两个专业小组,细化分工,专司其职,进一步探索“简案快办”的高效率审判模式。

  在立案庭设立速审组进行集中审理,切实在立案阶段实现全院案件繁简分流。同时,通过依法简化审判流程,创新采取集中送达、开庭当日证据交换等方式,从立案到审判全程提高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案件审理速度,正是创新审判机制、努力发挥司法改革“先行者材”、“排头兵”作用的重要体现。

  创新裁判文书体例,推行要素式行政判决

  要素式裁判文书是指对于案情相对简单、法律关系明确、裁判标准较为统一的类型化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利用要点突出、格式精简的要素化模板所撰写的裁判文书。

  北京知产法院在推进和落实司法改革过程中,探索推进裁判文书繁简分流,根据不同审级和案件类型,创设和推行要素式裁判文书撰写体例,并将要素式裁判文书撰写与庭审程序有机结合,实现庭审与文书制作同步化,有效提升了审判效率。

  要素式裁判文书是指对于案情相对简单、法律关系明确、裁判标准较为统一的类型化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利用要点突出、格式精简的要素化模板所撰写的裁判文书。要素式裁判文书打破了原有裁判文书的撰写体例,将当事人基本情况、被诉决定做出时间、受理时间、开庭时间、诉争商标及引证商标的申请人、申请号、申请日期、标识等重要信息列为要素节点在简化格式的要素化模板上——进行填写,将裁判文书体例高度精简。

  探索购买社会化服务解决审判辅助力量不足

  与此同时,知产文化园内综合办主任梁志军、副主任刘嘉正在与专业司法服务公司进行洽谈司法辅助工作外包事项。据悉,为破解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难题,确保审判及各项工作质效,北京知产法院正在积极探索购买社会化服务解决审判辅助力量不足的问题。

  推进志愿者工作创新

  2015年3月26日,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志愿者服务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志愿者服务队正式成立,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这是全国首家知产法院志愿者服务队。

  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的志愿者入驻知产法院志愿者服务队,参与司法志愿服务。这支队伍的成立迎合了社会公众日益高涨的参与司法事业的热情和需求,对于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具有重要意义。知产法院志愿者服务队的成立既是队伍建设、管理模式创新的需要,也是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我院定位于打造专业化志愿服务团队的目标,旨在将其建设成为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平台、青年参与志愿服务的平台、法治实践教育的平台、司法为民的平台。

  北京知产法院在开展司法志愿者工作方面进行了很多创新:

  一是专门设立了“志愿者之家”,为来院的志愿者提供工作、学习、休息的场所;

  二是统一为志愿者配发了志愿者蓝马甲,使志愿者有身份认同感,也提升其亲和力,容易使当事人感受到专业和亲切;

  三是根据实际需要,分别设立了诉讼服务岗、审判辅助岗与综合服务岗等三类志愿者服务岗位,根据志愿者的专业、学历与志向,将志愿者分配至不同岗位,参与法院日常工作,学习专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

  四是对志愿者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每位司法志愿者上岗前要经过北京市志愿者指导中心实施的志愿者服务理念培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实施的保密、廉政、司法职业道德及行政方面的专业培训和岗位需求部门实施的针对性岗位培训;

  五是在延续法院以往志愿服务文化,进行“走出去”普法、授课、公开庭审等志愿活动外,在法院内设立了志愿者工作站,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我院审判与诉讼服务等工作,让志愿者“走进来”,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活动,实现司法文化和志愿服务文化的融合。

  为律师开辟安检“绿色通道”

  根据最高法院日前公布的即将正式实施的《法庭规则》第六条规定,持有效工作证件和出庭通知履行职务的律师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法庭。北京知产法院严格按照规则,为律师开辟安检“绿色通道”,设立专为律师出庭准备的“工作室”。

  涉链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法官将提示权利人全面提出主张

  2016年4月2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关于涉链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裁判要旨”通报会,明确权利人在难以准确判断涉嫌侵权的行为,究竟是提供内容还是仅仅提供链接服务的情况下,法官将提示其全面提出主张,最大化保障当事人权益,实现“诉、审、判”一致。

  通报会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署作权调研小组组长、审监庭法官冯刚介绍到,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使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出现了新的特征,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涉链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问题给司法认定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从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结构看:北京市基层法院审理的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大约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70%,而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大约为全部侵害蔷作权纠纷案件的70%,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大约是基层法院审理的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半以上,是最主要的案件类型。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法官联席会著作权专业委员会会长张晓霞,结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外交会议记录、《著作权法》及其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认为提供侵权作品行为指向的是将作品上传至网络中的行为,即将作品上传至服务器的行为,而非提供信息存储空间、链接以及接入设备等行为。此次发布的三起涉链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例,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诉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动艺时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网易有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均体现了上述观点。

  随着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涉链接传播网络终端从PC端向移动端发展,搜索链接缺少地址栏,跳转过程不明显,搜索引擎可以对搜索结果进行内容整合,提供链接服务的行为与提供内容的行为之间界限不明显。对此,权利人难以准确判断涉嫌侵权的行为究竟是提供内容还是仅仅提供链接服务。张晓霞说,建议创建“当事人充分提出诉讼请求与法官释明义务”相结合的审理方式,权利人可以主张被告的行为是提供内容,当查明事实难以确认时,针对提供链接服务是否构成侵权也提出诉讼主张。同时,法官引导被告积极答辩,指导当事人进行举证,正确运用举证转移和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公正、高效的审理案件。同时,在当事人不局限于依据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提出诉讼请求的情况下,张晓霞认为具有探讨适用《侵权责任法》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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