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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为“十三五”时期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7-03-31
责任编辑:单玉秋
来源: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摘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规划》提出12条具体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规划》(沪府发〔2016〕60号),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作用,进一步细化落实好《<“十三五”时期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规划>任务分工(2016-2020)》,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打造贸易制度环境新高地,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1、切实增强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快建设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是中央对上海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上海市委确定的重大目标任务。《“十三五”时期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规划》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与我国经济贸易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贸易中心,基本形成与高标准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衔接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要围绕该发展目标,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全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主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为营造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和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2、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

  切实贯彻“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司法政策,充分发挥司法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主导作用。立足于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功能定位,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审理好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积极回应我国改革开放型发展战略的新需要,在参与、推动乃至引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规则体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3、注重体现知识产权法院专业化审判优势

  要积极探索研究涉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规则,形成一套符合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规律的专业化审判机制。发挥好案件集中优势、人才集聚优势和制度创新优势,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积极探索案件裁判规则和方法,通过类案分析、个案研究等方式统一案件司法裁判标准和裁量尺度,提升司法保护水平,维护上海的国际信誉和对外开放形象。

  4、加强对自贸试验区内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鼓励自主创新,提高侵权成本。准确区分正常的贴牌加工行为与加工方擅自加工、超范围超数量加工及销售的行为。妥善处理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问题,合理平衡消费者的权益、商标权人的利益和国家贸易政策。鼓励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投资行为,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维权质效。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活动,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利用。

  5、依法慎重审理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

  认真审理涉及口岸贸易、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贸易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件。坚持平等保护的同时,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并加强对贸易新型业态中的知识产权纠纷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促进公平竞争,为提升我国在全球贸易价值链中的地位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6、建立涉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案件专项管理制度

  对与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相关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实行信息及时报告制度、定期梳理分析制度、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制度等,积极为与国际贸易有关的产业发展、制度创新、政府决策、立法完善建言献策。

  7、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损害赔偿力度

  充分考虑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客观性和不确定性,在确定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时,既力求准确反映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相应的市场价值,又适当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对于重复侵权、故意侵权行为的,可以根据具体案情酌情确定适当高于市场价值的损害赔偿,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8、发挥司法临时保护机制的功能作用

  注重发挥行为保全、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的制度效能,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和有效性。按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适用保全措施。积极探索符合涉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保全模式,合理平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利益,兼顾迅速处理与查明事实的需要,依法及时审查和处理当事人的保全申请。

  9、有效运用证据机制强化严格保护

  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涉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案件情况和当事人举证能力,依法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综合运用证据披露、举证妨碍、证明标准等规则,适度强化诉讼当事人的真实义务和协力义务,切实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10、完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构建有机协调的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明确专家辅助人、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技术鉴定人员、专家陪审员等参与技术事实调查的角色定位和方式路径,为便捷、高效和公正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提供有力支撑。

  11、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深化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委托调解,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的协调配合,实现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形成防范和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整体合力。

  12、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工作

  加强典型案例宣传,适时发布涉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利用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APP)等新媒体,拓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网络庭审直播、公众开放日等方式,增进公众对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相关案件审判工作的了解、信赖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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