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1111

IP生活小百科 | 大开眼界!你不知道的巧克力“专”属知识

发布时间:2021-03-10
责任编辑:戚硕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

摘要:从遥远的16世纪到今天,从苦涩昂贵的饮品到柔滑浓郁的糖果,世界上大概没有几个人会不爱巧克力吧。那么,美味可口的巧克力和专利有哪些联系呢?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身为甜品家族的一员,巧克力必须拥有姓名。从遥远的16世纪到今天,从苦涩昂贵的饮品到柔滑浓郁的糖果,世界上大概没有几个人会不爱巧克力吧。在电影《浓情巧克力》中有这样一句话:“你不能拒绝巧克力,就像你不能拒绝爱情。”

(图片来源于网络)

  吃巧克力益处多多

  巧克力原产自中美洲,是以可可豆为主要原料的混合型食品。除了入口即化、细腻柔滑的口感,巧克力中还含有丰富的铁、钙、镁、钾、维生素A、维生素C和可可碱、苯乙胺,可可碱是健康的反镇静成分,苯乙胺能增加血流量、提高人体内“爱情激素”多巴胺的分泌水平,因此,食用巧克力能够兴奋神经,起到提神的作用。(内容摘编自维基百科、百度百科)

  那么,美味可口的巧克力和专利有哪些联系呢?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图1 巧克力领域中国专利申请类型

(数据来源:Inspiro中国知识产权大数据与智慧服务系统 制图:中国知识产权网)

  通过对关键词及分类号等的检索,截至2020年11月30日,小编在Inspiro中国知识产权大数据与智慧服务系统(http://www.zldsj.com/)中共检索到巧克力领域中国专利4987件。没想到吧,有这么多和巧克力相关的专利!其中,外观设计专利和发明申请专利占比最多,分别有2465件和1796件。

图2 巧克力领域中国专利申请量前五名

(数据来源:Inspiro中国知识产权大数据与智慧服务系统 制图:中国知识产权网)

  从申请人的类型来看,专利申请多以企业为主,申请量排名前五名的分别是上海金丝猴食品有限公司(81件)、内蒙古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71件)、江崎格力高株式会社(66件)、玛氏公司(又译马斯公司,64件)和上海申丰食品有限公司(57件),大多是我们熟悉的企业,其市场份额大致也与专利申请数量成正比。可见,在巧克力的生产制造领域,企业是推动技术研发的主力。

  在这些巧克力领域专利中,小编发现,除了大量的巧克力包装的外观设计专利外,各大巧克力制造企业青睐于研究如何提高巧克力的耐热性,具体是怎么回事呢,我们继续往下看吧!

  不易融化的巧克力:耐热巧克力

  巧克力口感细腻润滑、入口即化,制造商们通过在巧克力中加入不同含量的可可脂来提供这种“入口即化”的特性,而可可脂在37℃左右就会融化,这导致巧克力在环境温度平均为37℃或高于37℃时会迅速并彻底融化。小编记得在自己小时候,小心翼翼地把一大块巧克力装在衣服口袋里,等拿出来想吃的时候,却发现巧克力已经化了,口感也大打折扣。此外,当有较大的温度变化时,从巧克力的外观和质地上也都是可以看出端倪的。因此,对巧克力制造商来说,要如何在运输、储存等过程中保留巧克力的原有形态及自然的风味和质地,是一直以来困扰巧克力制造商的一大难题。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不易融化的巧克力,其实从很早就有人开始研究。例如人们所熟知的“M&M’s”巧克力豆外面色彩缤纷的糖壳涂层,据说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按照美国士兵的要求制成的。南太平洋的热度需要不易融化的巧克力,当时的食品制造商玛氏公司,是的,就是那家拥有德芙、士力架、彩虹糖等诸多知名品牌的玛氏公司,就想出用薄脆糖壳来保护巧克力的方法。

(图片来源于网络)

  此后,玛氏公司一直希望研究出不用巧克力豆外面那层薄薄的糖壳来保护也能贮存的美味巧克力。终于在2013年,玛氏公司申请了耐热巧克力的专利(申请号:CN201380050932.0),称即使是在炎热气候下,巧克力也能保持口感和原有形态。

  这项发明专利通过在巧克力中添加多元醇(或是糖替代物)和至少一种其他热构造组分,或通过制备包含多元醇和糖食的至少一种其他组分(如葡萄糖、果糖或半乳糖)的预混物,或这些方法的组合,从而在保持与普通巧克力一样口感的同时,提高巧克力的耐高温性。

  事实上,除玛氏公司外,百乐嘉利宝、雀巢公司也宣布在保证美味和造型精致的基础上,掌握了巧克力耐高温技术,计划推出耐热40℃的巧克力。吉百利和好时公司也在致力于开发类似产品。

  耐热巧克力的发明不仅在货运和贮存上更加便利,还可以让缺乏适当冷藏设备的区域有机会品尝到品质稳定、口感优良的巧克力产品,有机会大家不妨也尝一尝吧!(作者:范蓉)

  投稿要求:

  1.投稿稿件应为中文,内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责自负;

  2.需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稿件可署笔名;

  3.文章表述要清晰;不要长篇大论,不超过2000字;

  4.来稿应符合本专栏定位并可以公开发布且不含涉密内容,中国知识产权网不负责涉密审查;

  注意事项:

  1.已在有关刊物或其它媒体发表过的文章请不要向本专栏投稿,中国知识产权网不负责一稿多投审查;

  2.在本专栏发布的稿件,其内容仅代表作者的看法,不反映中国知识产权网的意见和观点。

  免责声明:本栏目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TISC筹建机构)-中国知识产权网特别策划,本文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限于交流与探讨,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以上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知识产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IP大咖说

《专利法》修改问题热点解读(二)
《专利法》修改问题热点解读(一)

热门推荐

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质量承办全国两会建议提案1...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全国政协十三...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关键词

IP大咖说

《专利法》修改问题热点解读(二)
《专利法》修改问题热点解读(一)

热门推荐

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质量承办全国两会建议提案1...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全国政协十三...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