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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作者周梅森起诉《暗箱》作者刘三田侵权

发布时间:2018-01-15
责任编辑:王亚鹏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摘要:近日, 《人民的名义》作者周梅森以作家刘三田出版的小说《暗箱》存在大量抄袭行为,涉嫌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将刘三田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请求法院判令刘三田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出版发行小说《暗箱》 ,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及购书费和公证费2500余元。

  近日,《人民的名义》作者周梅森以作家刘三田出版的小说《暗箱》存在大量抄袭行为,涉嫌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将刘三田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三田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出版发行小说《暗箱》,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及购书费和公证费2500余元。目前,海淀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原告周梅森诉称,截至目前,其已发表长中短篇小说60余部,长篇电视连续剧10部,累计1200万余字,多次获得全国性大奖,比如反映反腐题材的《人民的名义》等8部经典作品。1998年和2002年,周梅森分别创作并出版了长篇小说《中国制造》和《绝对权力》,其中《中国制造》被改编为电视剧《忠诚》,并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周梅森发现,刘三田于2011年1月以笔名“南嫫”署名出版的小说《暗箱》,其故事背景、主线设置、主要人物设定、主要情节设置、结局安排等方面内容存在大量抄袭、剽窃《中国制造》和《绝对权力》的行为。据此,周梅森以刘三田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两个月前,作家刘三田因认为电视剧及长篇小说《人民的名义》从结构、情节、人物设定到地名、人名,均与自己创作的长篇小说《暗箱》相似,涉嫌侵犯其著作权,遂将周梅森以及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出品公司等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停止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一切播出、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行为,停止小说《人民的名义》出版、销售,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800万元等。

  周梅森代理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周梅森最初没想起诉刘三田,他此前从没见过《暗箱》。刘三田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周梅森著作权侵权后,周梅森从媒体上得知自己被起诉,但并没有收到法院正式送达的材料。为此,周梅森委托律师与法院联系后,才在较晚的时间收到法院材料,看到了涉案小说《暗箱》。随后,周梅森对《人民的名义》和《暗箱》进行了详细对比,他认为,《人民的名义》不存在抄袭小说《暗箱》的事实,这两部作品讲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故事。”

  金杰向本报记者介绍,在对比中,周梅森发现,小说《暗箱》在故事背景、主线设置、主要人物设定、主要情节设置、结局安排等方面大量抄袭、剽窃其作品《中国制造》和《绝对权力》。出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的考虑,周梅森决定对刘三田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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