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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事案件当事人举证手册》

发布时间:2022-09-05
责任编辑:王卓妍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摘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过去8年的计算机软件民事案件的审理中,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对审判实践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整理汇总,以举证手册的形式予以发布。

  如今,我国软件产业迎来技术融合突破、应用纵深拓展、生态迭代孵化的新时期,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和核心力量。

  “软件行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过去8年的计算机软件民事案件的审理中,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对审判实践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整理汇总,以举证手册的形式予以发布,将审判一线同志的经验、办法与社会共享,以期收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丰硕成果,更好促进计算机软件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数字经济发展筑就坚实之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在日前召开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事案件当事人举证手册》(下称《举证手册》)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案件数量快速增长 举证引导需求迫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事案件主要包括计算机软件权属纠纷案件、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案件和计算机软件合同案件三类。据统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院近8年来,共受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事案件近5000件,审结近4000件,收结案数量均快速增长。自今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施行,计算机软件合同案件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此类案件的上诉法院调整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计算机软件为工业信息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应用场景提供技术支持,是高新技术发展的关键环节。从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到后续许可使用、权利转让,及至权利受侵害后的救济,在计算机软件产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司法保护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为计算机软件产业的发展提供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保障。

  “计算机软件民事案件审理难度大是发布《举证手册》的现实需要。”宋鱼水表示,有鉴于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多年来审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事案件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梳理,对形成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以举证为抓手,以“请求-抗辩”为脉络,形成了《举证手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事案件,既有一般民事案件法律争议点多、多种请求权与抗辩权交织的特点,也有计算机软件技术事实查明难的特点,整体上还呈现出诉讼程序复杂、高标的额案件逐年增加的特点。例如,在诉讼程序方面,经统计,约70%的案件无法通过一次邮寄完成送达。此外,提出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管辖权异议、追加当事人的案件占比高,案件流程管理难度较大。在事实查明方面,通过司法鉴定确定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相似度,常见于各类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中;通过双方当事人数百页的聊天记录、往来邮件、原型图、设计方案等材料探寻软件开发需求与进度,常见于计算机软件合同案件中。

  宋鱼水表示,此次《举证手册》的发布既有利于促进计算机软件民事案件审理流程简化、举证充分、裁判精准、尺度统一,有利于深入解决人民群众在计算机软件民事案件中的急难愁盼、堵点痛点问题,也是为了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服务保障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

  不断提升保护水平 举证手册正当其时

  “面对巨大的审判工作压力,我院不断探索符合计算机软件审判规律的工作机制。完善计算机软件案件精审模式,探索并组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审组,集中办理此类案件,实现审判资源优化,促进审判尺度统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冯刚表示,计算机软件源代码修改便捷,更新迭代快,安装、卸载可以做到“一键完成”,权利人亟需固定侵权证据,避免侵权人通过变更代码、卸载软件的方式规避侵权主张。为此,该院注重通过证据保全、律师调查令等方式及时固定侵权证据,依法妥善运用诉前和诉中行为保全,提高权利人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

  例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涉Unity软件侵犯著作权纠纷等案件中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固定证据,为顺利调解提供了事实支撑。在实体方面,依法运用举证责任分配、举证妨碍等规则,合理降低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度,推动合同双方充分说明履行进度。坚持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利,在法国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的侵害计算机软件案件中,规范证据保全程序、严守证据认定规则,在查明被告的侵权规模及涉案软件价值的基础上依法做出裁判,及时有效地维护了达索公司的合法权利。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左慧玲介绍,在计算机软件权属、侵权纠纷案件中,法院的审查范围一般包括权属的审查、被诉行为或软件是否构成侵权、损害后果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等几大方面。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责任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如举证不能或不充分,需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举证手册》中对于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如何举证等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和建议。

  “与合同履行相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通常是计算机软件合同纠纷的主要争议焦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宋鹏表示,以开发合同纠纷为例,委托方与开发方作为合同两造,诉讼攻防基本围绕软件开发是否符合合同的期限和质量约定以及是否应当支付相应开发费用等合同履行行为展开,违约责任成立与否、合同应否解除也以合同履行相关事实的查明及法律评价为前提。《举证手册》对于软件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履行方式、迟延履行、交付软件质量,通过“背靠背”条款抗辩付款条件未成就等常见争议问题,列明了可就哪些具体事实进行举证。(记者:祝文明 通讯员:郭豫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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