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1111

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指南

发布时间:2021-09-15
责任编辑:王亚鹏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

摘要: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

  问: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

  问: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的办理途径有哪些?

  答

  第一,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也可以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第二,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问:办理补发商标注册证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答:

  第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包括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同时直接办理的需要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第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注明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商标注册号应按照商标注册证填写,一份申请补发一件商标注册证。

  6.共有商标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7.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知识产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IP大咖说

《专利法》修改问题热点解读(二)
《专利法》修改问题热点解读(一)

热门推荐

以人为本 打造国际化的全产业链运营——访隆天知识...
知识产权师职称考试辅导用书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关键词

IP大咖说

《专利法》修改问题热点解读(二)
《专利法》修改问题热点解读(一)

热门推荐

以人为本 打造国际化的全产业链运营——访隆天知识...
知识产权师职称考试辅导用书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