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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有结果!OPPO与夏普签订专利许可协议

发布时间:2021-11-02
责任编辑:王亚鹏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摘要:近日,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夏普株式会社宣布达成专利交叉许可协议,该协议涵盖了OPPO和夏普终端产品实施通信技术标准所需的全球专利许可。基于此协议,OPPO将获得夏普3G、4G通信技术标准必要专利的全球许可。上述协议的达成,也意味着双方历时一年多的专利纠纷告一段落。

  近日,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下称OPPO)与夏普株式会社(下称夏普)宣布达成专利交叉许可协议,该协议涵盖了OPPO和夏普终端产品实施通信技术标准所需的全球专利许可。基于此协议,OPPO将获得夏普3G、4G通信技术标准必要专利的全球许可。上述协议的达成,也意味着双方历时一年多的专利纠纷告一段落。

  纠纷源起

  OPPO是中国的一家专注于终端产品、软件和互联网服务的科技公司,夏普是一家日本的电器及电子公司。2020年1月,因认为OPPO旗下的5款手机,涉嫌侵犯了自己的智能手机通讯技术相关WLAN专利,夏普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OPPO提起专利诉讼,要求法院禁止相关OPPO手机在日本的销售。

  作为回应,2020年2月底,OPPO先后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的理由是夏普侵犯了OPPO的闪充技术相关专利,且夏普违反了标准必要专利的FRAND原则(公平、合理及不歧视)。随后,夏普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的异议申请。

  2020年3月和4月,夏普以OPPO侵犯了其LTE专利为由,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德国慕尼黑一区法院和德国曼海姆地方法院等法院对OPPO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达成和解

  2020年12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OPPO诉夏普案作出管辖异议裁定,驳回了夏普对管辖权的异议申请。这一裁定,首次确认了中国法院对标准必要专利全球的许可费率具有管辖权。夏普不服上述裁定,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作出裁定,夏普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应予驳回;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我国最高司法机关首次明确对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的管辖规则。

  除了诉讼外,OPPO持续对包括涉诉专利国内同族专利在内的多件夏普中国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截至2020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余件涉案专利作出无效裁定,夏普多件中国专利被宣告无效,这其中就包括夏普在海外起诉OPPO所用专利的中国同族专利。

  2021年10月8日,OPPO与夏普正式宣布达成专利交叉许可协议以及合作,签署了涵盖双方终端产品实施通讯技术标准所需的全球专利许可的协议,结束了双方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诉讼。OPPO知识产权部门有关负责人就此向媒体表示,交叉许可协议的签订,彰显了OPPO知识产权的价值。

  值得借鉴

  除了夏普,OPPO此前已经与国外专利巨头签订了一系列专利许可协议,其中既包括爱立信、高通、杜比和诺基亚等公司,也包括非专利实施主体(NPE)如意大利的Sisvel公司等。而在与西门子公司和Fractus公司的专利诉讼中,OPPO也赢得了胜利。

  OPPO知识产权部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OPPO采用的是积极的海外知识产权政策,一方面积极寻求许可授权,一方面绝不退让地应对专利诉讼。

  业界普遍认为,OPPO的专利储备,是其获得诉讼胜利的根本保障。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2020年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数量企业排行榜,OPPO进入全球前十。坚实的专利储备和积极的诉讼,已经成为“OPPO们”扬帆海外的知识产权“铠甲”。(作者:高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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