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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及其讲师就法考教案抄袭道歉——法考培训须讲好版权这堂课

发布时间:2022-07-22
责任编辑:王潇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摘要:近日,伴随法考教育培训机构众合及旗下讲师郄鹏恩相继发表致歉声明,引发广泛关注的“法考名师涉嫌教案素材抄袭”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经核实,郄鹏恩老师在授课中未经允许使用了刘安琪老师的原创案例,属侵犯刘安琪老师知识产权的行为。在此,众合就此抄袭行为郑重向刘安琪老师道歉。”

  “对于我抄袭刘安琪老师案例素材的行为,再次向刘老师致歉。”

  近日,伴随法考教育培训机构众合及旗下讲师郄鹏恩相继发表致歉声明,引发广泛关注的“法考名师涉嫌教案素材抄袭”事件有了最新进展。郄鹏恩承认案例素材抄袭了瑞达旗下讲师刘安琪的教案,众合发表致歉声明,并提出赔偿100万元。随后,瑞达及刘安琪发布声明接受道歉,并表示将100万元全部捐出用于公益事业。

  抄袭事件暂告一段落,但其引发的关于教培行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讨论并未平息。在业内人士看来,尊重原创、保护知识产权,是所有教育培训机构及其从业者都应当坚守的底线,教育培训行业应从此次事件中汲取教训,加强对讲师队伍的知识产权培训,避免再次出现此类事件。

  法考培训师涉抄袭

  法考,即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人员必须通过的考试。随着法考的火热,一批法考教育培训机构应运而生,瑞达与众合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刘安琪与郄鹏恩是分属瑞达与众合旗下的商经法讲师,授课课程主要包括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等,两位讲师在业内均有较高名气。

  今年上半年,刘安琪在授课过程中陆续收到学生反馈,称其课程与郄鹏恩课程中所使用的案例素材高度相似,更有甚者还指责刘安琪抄袭郄鹏恩。

  面对争议,7月5日,刘安琪发文进行了回应,称自己本无意维权,但在自己课程视频弹幕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对自己的指责,致使自己压力陡增。在看到网友制作的其与郄鹏恩课程的对比视频和图片后,刘安琪认为两人的多个案例素材几乎一模一样,例如郄鹏恩曾在课程中讲到有朋友做培训机构,分两个5%的股权给员工,最后实现股权回收,而该案例是刘安琪根据自己2018年所代理的案件改编。刘安琪在回应中称,希望郄鹏恩公开道歉。

  当日晚间,郄鹏恩发文表示相关案例均系刘安琪原创,并向刘安琪道歉,但并未承认抄袭。

  数日后,刘安琪偶然发现众合某工作人员在与学员沟通时表示,“这是案例的借鉴分享,不是为了剽窃”。

  7月11日,刘安琪再次发文指责郄鹏恩及众合。郄鹏恩随后直播道歉,刘安琪回应称收到过郄鹏恩的道歉信息,但对郄鹏恩及众合关于“借鉴”“学习”“互相借鉴”的措辞并不认可。

  当日下午,该话题冲上热搜。刘安琪深夜发文称自己因维权遭遇网络暴力,要求郄鹏恩与众合就抄袭事件“给个说法”。

  次日,舆论持续发酵。当日,众合发布官方致歉声明,就郄鹏恩教案抄袭正式向刘安琪道歉,并对员工不当言论致歉。此外,公司已责令郄鹏恩重新录制相关课程,愿赔偿100万元。随后,郄鹏恩亦就抄袭发布致歉声明,并表示抄袭系个人行为。

  当日晚间及次日,刘安琪与瑞达相继发文作出回应,表示接受对方道歉,会将全部赔偿捐出用于公益事业。至此,此次抄袭风波尘埃落定。中国知识产权报就该事件联系双方当事人及双方机构,刘安琪向本报表示暂不方便接受采访。截至发稿时,郄鹏恩未予回复,众合相关工作人员向本报表示,一切以官方通告为准。

  占为己用“不光彩”

  事实上,在教育培训行业,类似事件并不罕见。

  “教师抄袭讲义案例的现象主要会出现于商业性的教育培训领域,在学术性教育领域较少出现。”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阮开欣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些的商业性培训领域存在较大的市场,具有很强的盈利性,如英语等外语方面的培训、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而教育培训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教育的内容,教案、讲义等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教育培训的竞争者抄袭讲义、教案等具有巨大的经济动因。

  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琳对本报表示,近年来,社会公众对高质量教育培训课程的付费意愿逐步上涨。但是,培训行业讲师授课水平参差不齐,不少讲师通过对他人优秀教案教材的复制、修改或是整合,直接将他人的劳动成果为己所用,造成了教育业内抄袭行为的发生。此次事件的特殊性在于,受众均是具备一定法律素养的人员,且讲师本身教授的正是知识产权法律相关课程,属于典型的知法犯法。

  固定证据防侵权

  在面对此类争议时,相关从业者如何有效保障自身权益?

  阮开欣表示,教案、讲义属于文字作品,其在具有独创性的情况下受著作权法保护。通常情况下,教师讲课过程中许多独创性表达并未事先固定,而是在讲课过程中即兴发挥,那么这部分内容构成口述作品,抄袭他人独创的这些文字作品或口述作品均构成著作权侵权。商业性教育培训机构通常会将授课内容予以固定,如视频录制,这都是以后主张著作权侵权的重要证据,应该妥善保存。此外,学员也是这类侵权纠纷中的重要证人。

  朱琳认为,对于此类行业从业者,首先需要意识到自身独立撰写的教案教材内容是可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因此,需要保留好自身原创内容的权利证明,例如首次发表的记录、教案教材草稿等,且对外发布或使用时加上版权所有的著作权声明。其次,在从业者发现自己权利被侵犯时,应及时进行证据保全,固定侵权行为及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主体的证据。“因为有部分讲师可能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侵权责任由教育培训机构承担,所以固定侵权证据时,从行为主体和实施的侵权行为本身两方面入手,可以从源头进行打击侵权行为,从而在业内起到警示作用。”朱琳表示。(作者:赵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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