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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游戏《恋与制作人》被指抄袭——图片有版权,不能想用就用

发布时间:2022-11-14
责任编辑:王潇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摘要:近日,知名游戏《恋与制作人》被指抄袭漫画《xxxHolic》(中文名《四月一日灵异事件簿》)的图片素材。

  近日,知名游戏《恋与制作人》被指抄袭漫画《xxxHolic》(中文名《四月一日灵异事件簿》)的图片素材。对此,《恋与制作人》通过官方微博致歉,称已替换各平台已发布资源,要求外包设计公司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并已向该合作方提起解约流程。如今,外包设计公司被指抄袭的现象并不少见,在音乐、影视等领域也时有发生。如何防范此类侵权风险,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游戏图片被指抄袭

  《恋与制作人》是一款面向年轻女性用户的以恋爱为主题的角色扮演游戏,于2017年12月发行。公开数据显示,上线不久,《恋与制作人》的月流水就超过1亿元。

  对于此次被指抄袭一事,《恋与制作人》在微博中称,在收到相关反馈后,公司第一时间联系了承接制作相关定帧页面的外包设计公司进行核实,立即对有争议的内容进行了删除处理,紧急替换了在各个平台上已经发布的资源。经核查,该定帧页面的设计人员存在使用了他人版权图素的情况。对此,公司已要求外包设计公司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并已向该合作方提起解约流程。微博同时表示,公司后续将引以为戒,持续加强对第三方合作公司产出内容的监修管理,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事实上,不仅是在游戏领域,在音乐、海报等领域也常有抄袭现象出现。比如,今年7月,歌手蔡徐坤在各大音乐平台发布全新单曲《HUG ME》(中文名《抱我》),并配上了由“羊有四十七只有限公司”负责设计的海报。随后,该海报被指疑似抄袭电影《遭遇陌生人》海报。对于抄袭质疑,蔡徐坤工作室发布声明,称此前已与该海报设计公司和创作者在合同中明确提出原创及版权要求,并为工作室审核不严而致歉。

  2020年7月,电视剧《杀破狼》海报发布,很快,画手“千临临”质疑该海报创意抄袭自己之前的作品。《杀破狼》剧组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海报公司和画手就涉嫌抄袭的概念海报分歧较大,暂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撤回了争议海报。

  记者注意到,游戏图片抄袭、音乐专辑封面抄袭、影视剧海报抄袭等问题,从著作权法的角度看都是涉及对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的侵权问题,多数使用方也公开承认了因设计方等的问题导致存在侵权的事实,并及时采取了下架、撤回等措施停止侵权。在网络时代,因地域或专业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特别是对于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这类通过图像方式体现的作品类型,现在已经很容易被发现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合同明确侵权责任

  游戏、影视剧等出品方委托第三方设计公司进行设计,这在生活中较为常见。不过,委托方要擦亮双眼,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以避免出现侵权风险。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有些作品集合了多个、多种作品,需要数人的智慧才可以完成。例如拍摄电影需要有编剧写剧本、导演指导、演员演出、音乐工作者创作主题曲、剪辑师进行后期制作等等,不但需要多个人,而且还有不同的工序。这种需要委托他人完成一部分工作的情况,一般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之间会签订合同,约定工作成果的归属、使用方式以及侵犯他人权利的法律责任。由于一部分工作是受托人完成的,委托人不能监管到每一个细节,一般情况下,双方会约定受托人应独立完成创作。但如果受托人没有独立完成创作,而是使用了他人的作品,除非这个作品委托人正好也看过,否则很难辨别出来。

  在赵虎看来,不管委托人是否知晓受托人使用了他人的作品,委托人均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可以在承担完侵权责任之后,根据与受托人签订的合同,向受托人追究违约责任。因此,对于委托人来说,在与受托人的合同中明确约定要求受托人独立创作的要求,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权利,以及一旦发生侵权之后如何处理、委托人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法律责任如何界定等就尤为重要。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阮开欣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外包设计公司盗用他人版权内容会导致委托方遭受版权侵权责任。由于委托方的作品包含了他人的版权素材,未经授权情况下使用该作品构成版权侵权行为。版权侵权行为的构成不考虑使用者的主观状态。即使委托方没有过错,通常也要承担停止使用的法律后果。当然,委托方可以要求外包设计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但版权侵权的指控对于委托方产生的名誉损失往往难以弥补。阮开欣建议,委托方在和外包公司的设计合同中明确约定盗用他人素材的违约责任,对于由此产生名誉损失宜设定具体数额的违约金。这一方面有利于减少版权侵权的发生风险,另一方面在发生侵权的情况下可以保障委托方的利益。

  优秀的设计能让人眼前一亮,设计公司一定要慎重对待,切莫投机取巧,进行抄袭。(记者: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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